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提前招生批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美术)专科和“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招生代码:1254。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2020亚太影响力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章程、招生类型批次、招生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相关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计划编制和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类和艺术类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 | 备注 |
0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02 | 数控技术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0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0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05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06 |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07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08 | 供用电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09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1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1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普通类 | 9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13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1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1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普通类 | 50 | 三 | 47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1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17 |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18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19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0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23 | 软件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25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6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7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28 | 会计 | 普通类 | 50 | 三 | 47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29 | 电子商务 | 普通类 | 50 | 三 | 47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30 | 物流管理 | 普通类 | 50 | 三 | 47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31 | 市场营销 | 普通类 | 50 | 三 | 4700 | 省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 |
3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类 | 40 | 三 | 4700 | |
33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普通类 | 40 | 三 | 4700 | |
34 | 跨境电子商务 | 普通类 | 40 | 三 | 4700 | |
35 | 工业设计 | 普通类 | 50 | 三 | 5300 | 国家“双高计划”重点专业 |
36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普通类 | 40 | 三 | 5300 | |
37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术类 | 40 | 三 | 6800 | |
3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40 | 三 | 6800 | |
39 | 产品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40 | 三 | 6800 | |
40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40 | 三 | 6800 | |
41 | 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40 | 三 | 6800 |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合作学校 | 首选科目 | 外语语种 | 计划数 | 学费 |
0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常州大学 | 物理 | 英语 | 40 | 5300 |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十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须达到10合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8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6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详见下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无合格数量要求。
2.退役士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提前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报考我校提前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但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于3月3日前送至或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13164;电话:0519-86331666;邮件注明“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1日17时。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https://www.czimt.edu.cn/zsw/专题链接或www.jseea.cn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可填报我校和其他一所高职院校,每所院校可填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1.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2.院校考核(校测)。考生(退役士兵、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均须参加校测。校测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考)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倾向性、职业适应性、逻辑思维能力、心理健康等常识。学校结合考生报名情况,3月20日-3月21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一轮考生考核工作;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7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报考“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还需要参加一场笔试,主要考核数学、英语和物理三科综合知识。
考生可于3月17日—3月20日,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3.计分办法。普通类考生总分由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院校考核成绩和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院校考核满分100分。
艺术类考生总分由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加分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院校考核满分100分。
“3+2”项目考生总分由院校考核机考成绩和笔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机考和笔试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六条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给予加分。各类荣誉认定及赋分标准见下表:
类型 | 认定 | 等级 | 分值 |
政策加分类 | 烈士子女 | 20分 |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 5分 | ||
科技特长类 |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等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团体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三名的 | 国家级 | 一等奖30分 |
省级 | 一等奖20分 | ||
地市级 | 一等奖18分 | ||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
中级 | 15分 | ||
初级 | 10分 | ||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 | 排名前三 | 第一20分 | |
体育特长类 | 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团体比赛前6名或者个人比赛前3名 | 国家级 | 第一名30分 |
省级 | 第一名20分 | ||
地市级 | 第一名16分 |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30分 | ||
艺术特长类 | 高中阶段参加各类艺术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30分 |
省级 | 一等奖20分 | ||
地市级 | 一等奖16分 | ||
省统考成绩优秀 | 美术类 | 30分 | |
音乐类 | 30分 | ||
编导类 | 30分 | ||
综合优秀类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 | 省级 | 20分 |
地市级 | 15分 | ||
县区级 | 10分 |
备注:
1.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请于3月6日—3月11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不同类型可叠加。同类大赛、同种职业技能证书按最高级别分值赋分。
3.所有加分情况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7天,且考试前携支撑材料原件到图文楼107室核查确认,无异议后执行。
第十九条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确定,分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3+2”项目三类分别划线录取。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第二十条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普通类、艺术类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工科类依次比较校考成绩、物理成绩、数学成绩、综合评价;第一专业志愿为文科类依次比较校考成绩、历史成绩、语文成绩、综合评价;艺术类依次比较省统考艺术成绩、语数外合格性成绩、综合评价。
“3+2”项目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笔试总成绩、笔试英语成绩、笔试数学成绩和笔试物理成绩。
第二十一条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我校校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0〕165号,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文科类专业 4700元;工科类专业 5300元;艺术类专业 6800元。
住宿费:1500元(4人间)、1200元(6人间)。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执行了国家、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提前招生的政策说明。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网 址:www.czimt.edu.cn
招生热线:0519-86331666 咨询QQ群:306739580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1161 监督邮箱:1814201279@qq.com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邮政编码:213164
第二十七条本招生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