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培养以视觉审美与造型设计为基础,以环境艺术设计为核心,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能掌握艺术与技术相统一的方法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家具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庭院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宾馆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商业展示与设施设计等高级艺术设计的综合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速写、风景写生、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设计、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基础、住宅与办公室内设计、餐饮环境设计、影视及音乐厅设计、旅游度假区设计、宾馆与商用环境设计、家具设计、装饰构造与材料、建筑设计基础、园林艺术、建筑装饰概预算、装饰施工与监理等。
毕业生可在城建、科研、设计、教学等单位从事环境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业、家居装饰设计企业、家具生产企业、会展广告业等领域就业。
●专业名称:美术学(美术教育)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以美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学校美术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为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和美术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中外美术史、服装设计、室内设计、电脑美术、美术教育学、美术心理学、美术教学法、摄影、透视学、应用文写作、公共关系学等。
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美术创作、规划与设计、各类美术活动组织、美术研究及美术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音乐学(音乐教育)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以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从事音乐教育、音乐研究和音乐普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编配、作曲技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学法、形体、心理学、教育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应用文写作、演艺化妆等。
毕业生适合在各类大专院校、文艺团体、文化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音乐普及工作。
●专业名称:舞蹈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以舞蹈学专业技术及专业基础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国家文化建设需要为培养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了解相关人文科学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成为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团体、各类大专院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课外活动指导、舞蹈表演、编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舞蹈剧目、少数民族舞蹈、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舞蹈写作教程、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舞蹈解剖学、芭蕾舞史纲、欧美现代舞史、舞蹈专业英语、舞蹈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舞蹈意想论、中外舞蹈思想教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心理学、教育学等。
毕业生适合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电视台及相关的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层次 | 学费 | 考试科目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文理兼招 | 60 | 本科 | 7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文理兼招 | 60 | 本科 | 7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文理兼招 | 40 | 本科 | 7000元/年 | 视唱听音、主科(声、器选一)、副科(声、器、舞选一)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40 | 本科 | 7000元/年 | 自选表演(基本功、民间舞组合各一)、两分钟即兴表演 |
注:1.以上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2.专业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专业基础。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广西区内考生以艺术类联考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陕西、湖南、江西、山东考生须采取面报方式,在考前1-2天到我校在上述四省指定的考点报名。
2.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
3.报名考务费美术类150元/生,音乐舞蹈类180元/生。
4.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考试安排
省市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 |
陕西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 | 西安工程大学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2月9日 | 2月10日 | ||
舞蹈学 | ||||
湖南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
舞蹈学 | ||||
江西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2月11日~12日 | 2月13日 | 南昌大学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
舞蹈学 | ||||
山东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2月12日~13日 | 2月14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
舞蹈学 | ||||
广西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 我校在广西以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再组织校考 |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
舞蹈学 |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美术类两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两专业均有效,美术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科目(1+1+1):
(1)音乐理论(1门):视唱练耳
(2)专业科目(1+1):演唱、器乐演奏任选其一门主科目,主科目考声乐还须加试器乐演奏或舞蹈,主科目考器乐演奏还须加试声乐或舞蹈。
2.演唱、演奏科目考试说明。演唱:自选独唱歌曲一首(4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器乐演奏:钢琴(考点提供)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音阶、和弦、琶音一组;乐曲一首(不超过5分钟)。
3.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4.各科考试科目权重系数:唱练耳1,专业考试科目1(主考科目占90%,加试科目占10%)计入总分。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基本功、民间舞组合各选一种),
2.两分钟即兴表演,
3.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100分,总成绩为200分。
注:我校将于4月15日前按照1:4的比例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edu.cn)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
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广西除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