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蔡官校区)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
(龙泉校区)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
学院简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有蔡官、龙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亩。新建设的蔡官校区占地1200亩,是办学的主校区。
学院坚持现代职教发展理念,以园中校、校中园、校企融合共发展的建设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三共同、三循环”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了具有特色优势,服务旅游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的六大专业群共40多个专业,建设了一支具有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建有开放性实训基地3个,产学一体实训中心4个,专业教学实训室30多个,实训仪器设备值超过1亿元。现有在校生15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完成11门学业水平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并(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2)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达到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有一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在达到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成绩中须有两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
2.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可)获得中职、中技或职高毕业证书。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高职综合评价的考生须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填报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第二次填报时间: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一次考试安排:
一、考生凭“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原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
1.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2018年3月16日
2.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2018年3月17日
二、 测试时间:
1.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测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2)测试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3)测试内容与方式:由学院自主命题的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①文化考试:笔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②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测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2)测试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3)测试方式与内容:考生参加由我院自主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倾向和综合素质,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第二次考试安排:(待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2.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平均成绩×50%+职业技能性测试成绩×50%
二、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生身高1.62米—1.75米,男生身高1.72—1.82米,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疾性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经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享受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同时,学院设立“绿色通道”,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51—33229847
2、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3、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4、学院地址:(蔡官校区)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
(龙泉校区)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