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9年高考资格(2018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资格审查及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及考试地点于考前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内公布。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2日在毕业学校或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2019年高考报名。
2.填报志愿时间:考生首次填报志愿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未完成计划可征集志愿,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11日。
3.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于2018年12月20至2019年1月5日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nmxzy.cn/)上传单招报名信息,未完成计划可征集志愿考生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0日第二次上传单招报名信息。
四、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19年1月6日至1月14日
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