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湘潭大学是一所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是2002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以“博学笃行,盛德日新”为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文、理、工、经、管、法、外等综合性学科优势,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一、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上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4、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5、只对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确认的加分、降分予以承认。
三、体检标准:国防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男女比例:只有国防生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七、帮困措施: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开通“绿色通道”,不使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主要措施有:
1、提高奖学金总额,扩大获奖面。目前学校设有奖学金40多项,每年有45%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最高奖金达1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公室,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面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学生可贷款项为当年学费,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借款人毕业后6年内。
3、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4、对家庭特别困难或遭遇突然灾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5、社会资助。学校联系企事业单位、热心社会人士为贫困学生提供资助。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2-8293275 8293451 8293987 8292080
传真:0732-8293452
E-mail:zhaosheng@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