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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青海省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职〔2019〕2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任务的完成,现就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符合青海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
注:报考我院的退役军人提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牧民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
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单考单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二、报名、登记、考试、录取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 在户籍所地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2019年9月23—28日前;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4日前(正常工作日)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学院登记个人报考信息;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17日;
4、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5、录取: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招收专业及计划
二级学院名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 |
学制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交通土木工程学院
|
1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600202 |
文、理 |
3 |
4 |
4200 |
|
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 |
600202 |
文、理 |
3 |
3 |
4200 |
|
|
3 |
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 |
540505 |
文、理 |
3 |
4 |
4200 |
|
|
4 |
工程测量技术 |
520301 |
文、理 |
3 |
3 |
4200 |
|
|
5 |
工程造价 |
540502 |
文、理 |
3 |
5 |
4200 |
|
|
6 |
市政工程技术 |
540601 |
文、理 |
3 |
3 |
4200 |
|
|
7 |
铁道工程技术 |
600104 |
文、理 |
3 |
3 |
4200 |
女生慎报 |
|
汽车工程学院
|
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30702 |
文、理 |
3 |
13 |
3700 |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60702 |
文、理 |
3 |
20 |
4200 |
|
|
10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600209 |
文、理 |
3 |
4 |
4200 |
|
|
1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600209 |
文、理 |
2 |
5 |
4200 |
限对口中职生报名 |
|
管理工程学院
|
12 |
旅游管理 |
640101 |
文、理 |
3 |
19 |
3700 |
|
13 |
酒店管理 |
640105 |
文、理 |
3 |
19 |
3700 |
|
|
14 |
物流管理 |
630903 |
文、理 |
3 |
20 |
3700 |
|
|
15 |
会计 |
630302 |
文、理 |
3 |
7 |
3700 |
|
|
信息工程学院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文、理 |
3 |
12 |
4200 |
|
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10202 |
文、理 |
3 |
10 |
4200 |
|
|
18 |
移动通信技术 |
610302 |
文、理 |
3 |
2 |
4200 |
|
|
19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610210 |
文、理 |
3 |
6 |
4200 |
|
|
机械工程学院
|
2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560110 |
文、理 |
3 |
50 |
4200 |
女生慎报 |
21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600206 |
文、理 |
3 |
48 |
4200 |
女生慎报 |
|
合计 |
260 |
|
|
四、考试形式
1、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免文
化素质考试,根据学院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
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对技能拔尖人才(①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得青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③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④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经学院审核,可免试录取。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五、录取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3、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此次扩招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可以转到其他专业。
六、教学管理
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制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实行弹性
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1、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文件精神,学院学费调整为工科类专业 4200元/学年、文经类专业37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2、学院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均按照学校现行规定享受奖助贷政策。可登陆学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询。
八、监督机制
1、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受上级部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报名、选拔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5133582 0971-513139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金二路66号 8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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