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经教育部教学厅(2007)11号文件批准,我校被列为2008年度自主选拔招生高校。
自主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高水平大学,按照一定的标准,面向符合高考条件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选拔录取的一种高考招生方式。学校在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的基础上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考试,合格者将发给合格证并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签约考生的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20分但不低于同批控制线时可照顾录取。
经过学校测试的合格者名单,将在我校、各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无投诉后,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我校的自主选拔工作拟在2008年1月进行,具体详情近日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将制定自主选拔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是教育部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在高考统招录取的基础上一种新的录取模式的积极探索。
目前,进行自主选拔招生的高校仅限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的部分高水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