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
专业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具 体 要 求 |
测 试 内 容 |
器乐 |
西洋乐器: 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打击乐 民族乐器:二胡、大阮、中阮、扬琴、琵琶、唢呐、笛子、古筝、大提琴、贝司、打击乐 |
用五线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唱,模唱;试奏。 |
舞蹈 |
民族舞、现代舞 |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成品舞蹈一个;形体测试;现场模仿。 |
声乐 |
美声、民族、通俗 |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
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视唱、模唱; |
书法 |
书法类: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
考生须有若干年限的书法功底。 |
书法类考生当场测试书法。 |
备注:
1、声乐、器乐类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2、专业可兼报(不超过两个专业)。
3、考生服装道具自备,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及纸张。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函报。外省考生请直接到我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24日至30日,考生直接来校索取或从网上下载《报名表》
3、报名手续: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于报名时一并送交至我校团委,考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报名表可在http://www.changanyouth.chd.edu.cn下载
4、报名地点:长安大学校团委办公室 (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行政楼一楼)
四、考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1、测试时间:2008年1月5—6日
2、测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原雁塔校区), 雁博园四楼大学生多功能厅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6号(大雁塔北广场向北300米路西)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颁发《长安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
五、说明
1、 专业考试:考生参加长安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将依据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人选并颁发专业合格证。
2、如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还须取得省级招办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3、所有获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本人高考准考证号,否则不按特长生对待。所有获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须在2008年7月1日前与我校书面联系,确认特长生资格,未联系者按本人放弃资格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团委
电话:029-82334065,83135171
联系人:龚少博老师
邮编:7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