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预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www.xlglvc.cn/zhaosheng)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学院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结果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的信息为准。
(五)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或继续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