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按照皖教高〔2015〕1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皖招考〔2019〕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幼专)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合肥幼专是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和教科研基地。学校位于合肥市磨店高教基地,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8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0.2万册。
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初等教育(音乐和美术方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书法教育)、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对外汉语等11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为“省级特色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英语教育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注重内涵建设,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多年来一直供不应求。学校与新加坡、韩国、美国、台湾地区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开辟了境外求学和就业的通道。
建校35年来,合肥幼专累计为社会培养合格师资13000多名,为社会培训学前教育合格师资1800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85%以上省级一类幼儿园园长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合肥市90%以上公办幼儿园园长都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由此,学校获得了“江淮幼教一枝花”的美誉,被安徽省教育厅领导赞誉为“安徽幼教的黄埔军校”、“安徽幼儿园园长的摇篮”。
合肥幼专多次受到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誉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师范学校,是“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2019年,合肥幼专被安徽省批准立项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分类考试招生面向2016年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号。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各专业招生其它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与计划
说明:根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艺术教育专业执行书法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书法教育方向的师资。
第四章 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已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上填报合肥幼专志愿报名。
二、考核测试
(一)考核形式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技能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总计300分,采取笔试方式测试。 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ahzsks.cn/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报考专业对应的基本职业能力及职业倾向性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稍后见合肥幼专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