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校新生自强奖学金是怎样的?答:根据《学生奖助学项目及评审办法》,学院面向当年新生(高招或单招)设立专项奖学金—自强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与名额
奖励对象为当年招录入学的全日制三年制新生,奖励人数200名/年。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行为习惯文明;
(2)考生成绩优秀或技能竞赛获奖;
(3)完成家庭贫困认定。
三、评选办法
(1)高招学生:各类考生成绩(档案分,含录取加分)与对应类别二本控制分数线比较,根据比较系数整体排队,参考入学后表现确定候选对象;
(2)单招学生:各类考生成绩采用学院认定的单招录取成绩并排队,参考入学后表现确定候选对象;
(3)获奖学生:对口升学新生,在中职就读期间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入学后学校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占用高招(单招)奖励名额,对多次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获奖学生主动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予以一等自强奖学金;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者,予以二等自强奖学金;获得省级二、三等奖者,予以三等自强奖学金。
(4)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奖励标准
一等自强奖学金:30人,4000元/人;
二等自强奖学金:40人,2000元/人;
三等自强奖学金:130人,1000元/人。
五、其它说明
1、评审(含公示)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奖金发放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负责。
2、各等级名额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拟定并报批,结合学院资助计划、参照院长办公会意见确定。
3、家庭贫困认定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负责,参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学生进行必要资料填写并上交。
4、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予以配合。
5、原《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步作废。 (2)、学校新生可以调专业吗?答:2018年我校新生申请调整专业说明如下: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2、通过特殊专业院校代号4399(湖南)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3、通过湖南省8月20日和8月23日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不允许调整专业。
4、通过中高职衔接合作班录取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不允许调整专业。
5、其它形式录取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确实因为身体、家庭等特殊原因需申请调整专业的,请在录取通知书上写明理由,然后到录取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德苑广场)签字“同意转出”,最后到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213)更换专业。到班级报到后本学期不再接收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