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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我校于2021年4月1日前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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