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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5-26 20: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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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五年制转段”“3+2中高职贯通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

  学校位于生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科技产业发达的重庆大学城,雄踞渝蓉高速要塞,背倚缙云秀峰。学校占地580余亩,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9600余名,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8000余万元,馆藏各类图书36万余册。

  学校名师荟萃,英才云集,教职工456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0%,“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3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学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重庆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发展战略设置专业,形成了财务金融、工商管理、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37个招生专业,建有重庆市商贸人才培训基地、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共建“京东校园实训中心”“苏宁易购校园店”等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着力打造商贸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韩国、泰国、加拿大、马来西亚、荷兰等国家10余所高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甲子涅槃,浴火升华。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弘扬“忠诚、自强、合作、创新”的精神,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朝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优质高职院校和最终建成应用型本科院校不懈奋进。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九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

  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试录取的学生,在对应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019年我校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院校、专业及办学校区

  

  备注:

  (1)专科阶段3年在我校就读,本科阶段在重庆师范大学就读。

  (2)招生科类及专业请以重庆市教委最终公布的专本贯通计划为准。

  2.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含对口高职的其他类、艺术类)、艺术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备注:

  (一)以上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cqswxy.cn)查询。

  (二)我校招生专业的学费为6000-7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三)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第十六条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

  第二十一条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网上填报志愿。

  (一)“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志愿填入专本贯通批,限普通文理科考生填报。

  (二)“高职专科”志愿填入高职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三)“对口高职”志愿填入高职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填报提醒:

  (一)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八章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到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录取志愿号的其他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

  (1)普通类招收文理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成绩。

  (2)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成绩。

  (3)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中职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4.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五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信息网(http://www.cqswxy.cn/zsc/)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七条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八条助学保障:贫困学生可以申请资助类型为: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3-61691179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691066、023-61691077

  学校网址:http://www.cqswxy.cn

  招生网址:http://www.cqswxy.cn/zsc/

  电子邮件:cqswxyzsjyc@126.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邮政编码:401331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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