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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7-02-17 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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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地址:合肥巢湖市姥山南路

  分类招生网站:http://zs.htc.edu.cn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合肥市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领导,是我省成立较早的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面积784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8.5亿元,距巢湖东高铁站1公里,乘高铁到合肥南站需21分钟;现有教职工507名,专任教师379人,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数的80.7%,“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4%,校内外兼职教师175人。学院办学条件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等需要,学生寝室为带空调、独立卫生间的四人间。正在建设的合肥校区占地446亩,预算建设总投资14.8亿元。合肥校区建成后,将实现“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

  学院以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现有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食品药品与粮食类、土木建筑类等六大类40多个招生专业,打造了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模具设计与制造、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等一批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和鲜明特色的品牌专业。截止2016年9月,学院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281人,电大(奥鹏)学历教育在校生1720人。2017年安徽省汽车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恢复招生。

  学院按照合肥市委提出的“拉高标杆、加大力度,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的要求,确定了“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建设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合肥市支柱产业和大中型企业为依托,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办学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形成了特色鲜明、灵活多样、充满活力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取得了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良好社会效应。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先后两次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历届学生中有多人在各类全国性大赛中获奖。

  学院设立了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与多所本科高校联合开展护理、会计学、工程造价管理、汽车服务工程、软件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等专业专升本的自考助学,助力学生学习发展,符合条件的考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三、学费、住宿收费依据

  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皖价费[2000]259号、皖价费[2006]15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

  四、招生对象

  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类考生)。

  五、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段:2017 年2月20日 10:00至2月28日16:00, 考生登录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需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

  七、高职分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注:考生进场参加测试前,注意以下要求:

  1、携带身份证,确保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普高及社会类考生必须携带文具: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水笔。

  3、开考前30分钟进行考生身份验证,提醒考生于4月9日起查询成绩、确认同意预录取。

  附: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八、考试(测试)方式

  (一) 考试评价方式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评价方式。全省统一组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我院将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类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专业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类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测试(笔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二)测试总成绩计算

  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被我院预录取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六)待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退役士兵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

  (一) 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二)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十一、体检

  所有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十二、相关事宜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3、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处理,电话:0551-82363943。

  4、新生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考招生的一部分,录取新生享受同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体育特长生免收学费(体育特长生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所有关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站。

  8、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9、招生咨询:

  (1)电话:0551-82364313,82364123。如咨询量大难以拨通,请稍候再拨。

  (2)访问招生信息网http://zs.htc.edu.cn,点击右侧“招生咨询”。

  (3)手机扫以下二维码,访问我院招生手机网,点击页面上的“招生咨询”。

  (4)手机QQ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我院QQ公众号,了解学院信息、招生信息。

  (5)考生可到我院咨询,地点为行政楼208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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