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影视传媒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领域的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采编制作、出镜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的播音主持人才、复合型传媒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 艺(理) | 四年 | 本科 |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 |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夜盲等症,无发音器官疾病,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3.考生所在省有相近专业统考的,需统考合格;陕西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专业课考试
1. 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nwu.edu.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并根据网站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业 | 科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地址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 艺(理) | 1月25日-2月5日 | 2月27日-- 2月28日 |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
1月18日-2月14日 (网上报名) | 2月18日 | 青岛 (山东计划:10) | 注:青岛考点仅限山东籍2016年高考考生报考;山东籍考生不再参加我校其他校考考点考试。 | ||
考试科目 初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复试:才艺展示,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 |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4.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6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准考证》于2016年2月27日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陕西省外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成绩满分不为150分的按比例折算),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