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文艺特长生。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校艺术团急需专业及文艺水平较为突出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录取优惠政策。
一、 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较好的高三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2012年招生类别要求。
2.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测试的,报名考生还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相关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成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二、招收类别
1.舞蹈类(10人)
(1)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迪斯科):要求有较好舞蹈功底,形象较好。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
(2)国际标准舞(拉丁舞、摩登舞):具备扎实的国标舞基本功及舞蹈训练基础。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2米,男生不低于1.73米;
2.声乐类(16人)
男高、男低、女高、女低;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不限: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声乐基本条件较好,有其他乐器特长的考生也可报考。此项需测试声乐基本条件。有指挥特长的优先。
3.器乐类(32人)
(1)西乐类
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重点选拔)、大管(重点选拔)、萨克斯。
铜管:小号(重点选拔)、圆号(重点选拔)、次中音号(重点选拔)、长号(重点选拔)、大号(重点选拔)。
弦乐:大提琴(重点选拔)、低音提琴(重点选拔)。
键盘:钢琴、手风琴。
西洋打击乐(重点选拔)。
(2)民乐类
弦乐:高胡、二胡、中胡、板胡。
弹拨:扬琴、柳琴、琵琶、阮类、三弦、古筝。
管乐:唢呐(重点选拔)、笛子(重点选拔)、笙(重点选拔)、管子。
民族打击乐:(重点选拔)。
4.书法类(软笔)(8人)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现场只测试一种书体,不分书体择优录取。
5.绘画类(6人)
中国画(工笔画、写意画)、油画。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书面报名:快递报名材料,包括①详细填好的《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②所获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③艺术特长生作品和作品照片(书法、绘画类考生)等。报名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收,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XX为艺术项目)。
3. 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测试程序
1.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1年12月23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务必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2年1月2日报到,并于报到当天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或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2.我校按照参加复试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划线,确定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及其专业测试鉴定级别和优惠档次。复试结果将于2012年1月3日在报名现场公示和签约。
3.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2012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练耳(简谱或五线谱)。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钢琴、手风琴:自选曲目演奏(1-2首)、即兴伴奏(简谱)、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嗓音基本条件测试。
(5)中国画考生当场创作一幅作品;油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
(6)书法类考生当场任选一种书体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六、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加40分参与选择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加20分参与选择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1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2月23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日29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2年1月2日到我校报到和参加专业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2年1月3日在报名现场公布考试结果和签约,同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邢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