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州商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招收美术类考生(以下所指艺术类仅指代美术类)。
2. 学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省级统考。
3. 浙江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先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同时综合分成绩达到浙江省规定的艺术类第二批分数线;对综合分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无要求;综合分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4. 山西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参照山西省同分规则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山西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山西省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5. 福建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福建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参照福建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福建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福建省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6. 河南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若排序成绩相同,则参照河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河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河南省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7. 其他省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参照各省有关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执行。相关规则若与所在省投档录取规则冲突的,以所在省公布的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8. 本规则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