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11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选拔录取原则,特制定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行方案如下:
一、 选拔录取范围
我校2008年有普通本科招生来源计划的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试行本方案。
二、 选拔录取条件
在选拔录取范围内的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资格。
1.高中阶段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省厅(局)级以上部门表彰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获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省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年级名列前茅者;
5.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6.在某方面确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的学生(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不包括在此范围)。
三、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专家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2. 填写《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可登录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下载()或者直接到我校招生办领取。并附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所在省以及中学名称,附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3.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由所在中学提供,限500字以内,并加盖学校公章;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4.高中阶段各学期年级成绩汇总表复印件(含名次排序,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A4复印纸);
5.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6.将推荐材料合订成册(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5.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2月20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6.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四、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组织专家组负责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条件,对提出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我校招生办公室将书面通知其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课考试:考试地点分为派出教师赴考生较为集中地区组织考试和考生来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二科,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半天时间内考完。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3.公示:经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文化课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3月1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凡有举报其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情况下,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4.上报名单: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31日前上报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五、录取办法
经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考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超过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重点高校本科录取线并在我校投档线以上,参加我校文化课测试成绩为优秀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市)、自治区划定重点高校本科录取线,但在我校投档线以下者,我校将另投计划破格录取,视录取情况确定其专业。
六、其它
1.自主选拔录取是普通高校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校在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选拔录取原则进行。
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2.高校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对中学教育发挥着积极导向作用,请有关中学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组织推荐工作,并公示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出申请。
七、本方案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590143
传真:(0516)8359015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附: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