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10号)精神,我校继续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经教育部公示合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应届高中学生。
二、招生程序:
我校招收保送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交所在中学填写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以及中学推荐意见。并附申请人所在班级全体学生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复印件(须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再将报名表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获奖证书的原件由考生来校参加文化测试时送招生办公室验审)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不分文、理);
文化测试地点和时间将另行书面通知保送生本人。
三、招生录取
我校将在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以后,对拟定保送生人选予以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于4月20日前报送有关省招生部门核准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学科一等奖的保送生,我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或者允许其进入我校理工高水平班学习;对于其它获奖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获奖情况安排相关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录取进入我校外文学院有关专业学习。
四、本实施办法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590143
传真:(0516)83590154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附:中国矿业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