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是什么?
答:学院具有5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全国首批35个“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还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北京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是高水平职业技术人才的摇篮。
2006年北京市首次试行自主招生,我院是三所招生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公办院校。今年设置的自主招生专业均为我院特色专业,是社会上人才紧缺、供需热门的专业,其就业率在近几年一直高达95%--100%。
二、问:学院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是市教委评定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北京共15家)、中国青年报社与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联合评定的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全国共20家),我院是北京市唯一获得上述两项荣誉的高职院校。
学院隶属北京电子行业,与用人单位有着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的产学结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的毕业生就业。学院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就业指导和推荐,每年提供的就业岗位是毕业生数量的2—3倍,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 %以上,一次签约率达85%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处在北京高校的前列。
三、报考你院须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考生不能报考)。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身体健康。
3、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高等学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4、已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考生在我院网站录入个人信息(3月10日—18日)及提交成功后,本人需在全市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3月22—23日)内,到我院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考生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2008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该《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推荐表》:考生需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08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推荐表》。《推荐表》需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应届生须由所在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考生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中有考生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一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籍页和身份证可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高中生须交高中会考成绩单和“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各一份(A4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中职生须交档案中“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一份(A4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
6、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 ⑴请将需交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现场报名时(3月22—23日)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⑵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体检表》,复试时将收取。
⑶报名现场将验审考生出具的证件、证书原件;收取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及内容包括哪些?
答:我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选拔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为面试,其他专业为笔试。初试结束后,我院按照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数的2倍划定该专业初试通过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2、复试: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为笔试,其他专业为面试。
3、说明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200分。
(2)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等。考题形式为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3)报考“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如有自主设计制作的与专业相关的电子版作品(存放在光盘或U盘上)或绘画作品,请带到面试考场。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如有自主设计制作的软件编程或电子装置等方面的作品,也可带到面试考场。
六、你院的录取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只有全程参加初试和复试,方可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1、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考生复试范围,在考生复试后的基础上结合其高中阶段成绩,思想品德,在校表现,特长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优秀称号、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2、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的总成绩构成:
选拔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高中阶段成绩*10%+特长计分*5%+选拔考试成绩*85%
七、如果录取了又不想去会有什么结果?如果未被录取能否再参加今年的高考?
答: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今年高考。
八、你院可否住宿?费用多少?
答:我院根据考生住址与学校的距离考虑安排住宿。住宿费按照各校区的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收取,每生550—650元/学年。
九、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待遇是怎样的?
答: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每学年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考虑安排勤工助学,以及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困难补助金等。
十、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可否继续升学?你院的专接本工作如何进行?
答: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按市教委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问:你院各校区有何区别?
答:没有区别,均执行统一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及统一的师资力量配备,只是地理位置不同。
3月15日(周六)我院各校区9:00—15:00举办
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欢迎考生及家长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