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40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校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我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第十二条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我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志愿与考试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
2、考试地点:郑州商学院
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200分,总分400分。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一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单独招生督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19年普通类专科学费作出调整,由2018年8500/生拟调整为9500元/生,艺术类专科学费为9900元/生,学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准正式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300元/学年,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512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cg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chenggong.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人群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会计 | 630302 | 单招 | 3 | 95 | 9500 | ||||||
财务管理 | 630301 | 单招 | 3 | 73 | 9500 | ||||||
酒店管理 | 640105 | 单招 | 3 | 30 | 9500 | ||||||
物流管理 | 630903 | 单招 | 3 | 30 | 9500 | ||||||
金融管理 | 630201 | 单招 | 3 | 50 | 9500 | ||||||
商务英语 | 670202 | 单招 | 3 | 30 | 95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单招 | 3 | 30 | 95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10202 | 单招 | 3 | 30 | 9500 | ||||||
移动应用开发 | 610212 | 单招 | 3 | 30 | 9500 | ||||||
工程造价 | 540502 | 单招 | 3 | 40 | 95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540301 | 单招 | 3 | 40 | 9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单招 | 3 | 20 | 9500 | ||||||
市场营销 | 630701 | 单招 | 3 | 30 | 9500 | ||||||
旅游管理 | 640101 | 单招 | 3 | 20 | 9500 | ||||||
艺术设计 | 650101 | 单招 | 3 | 是 | 20 | 9900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650102 | 单招 | 3 | 是 | 20 | 990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50104 | 单招 | 3 | 是 | 20 | 9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