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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2010-06-04 15: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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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

  二、招生专业、人数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 科类(高考选测科目要求) 备注
1 机械大类 数控技术 3年 4140 45 自然科学专业类(物理)
2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年 4140 45
3 机电大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4140 45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140 45
5 电信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4140 45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140 45
7 汽车大类 汽车检测与维护技术 3年 4140 45
8 经管大类 市场营销 3年 4140 45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历史)
9 物流管理 3年 4140 45
10 旅游管理 3年 4140 45
11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3000 45 文理兼报
合 计 495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3月1日 - 4月11日网上报名,4月8日 - 4月11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时间:4月11日15:00。(4月8日前的其他工作日内来校确认,我院也予以认可)

  (3)报名网址:http://210.28.144.71/

  (4)确认现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10室)。

  (5)报名考试费:

  ① 自然科学专业类132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每门26元,面试60元);

  ②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132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每门26元;面试60元);

  ③ 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选拨的考生192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每门26元;面试60元;专业加试60元);

  ④ 交通,食宿自理。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根据提示打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报学校联和考生留存联。报名时考生须如实提供其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考籍号(12位),学院将依据考生号、考籍号与省考试院进行比对,审核考生资格。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报学校联和考生留存联。

  ②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纸)。今年须重新进行必测科目考核的考生可先报名,后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③ 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④ 符合有关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⑤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⑥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⑦ 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⑧ 符合体、艺特长生选拨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确认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分科类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三个服从志愿(一是服从专业大类调剂志愿,二是服从专业科类调剂志愿,三是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国际商务专业(文理可兼报)外,其它专业填报只针对相对应的科类考生,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

  (四)专业大类

  机械大类: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数控技术

  机电大类: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信大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汽车大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经管大类: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旅游管理

  四、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参加江苏省高校统一招生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五、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自然科学专业类:数学、英语两科。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语文、英语两科。

  2、笔试试卷分值:

  自然科学专业类:总分220分(其中数学120分、英语100分);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总分220分(其中语文120分、英语100分)。

  3、笔试时间:语文、数学均90分钟,英语75分钟。

  4、笔试组织:由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密封阅卷评分。

  (二)面试

  1、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按专业大类对考生进行面试。

  2、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3、总分:100分。

  (三)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 间 科 目 考核地点
4月17日 上午(08:30-10:00) 语 文、数 学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市高浪路 1600号)
上午(10:30-11:45) 英 语
下午(13:00-18:00) 面 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4月16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交通、食宿自理。

  六、录取办法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其中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录取根据考试情况划定英语单科资格线。

  (二)录取总分

  1.自然科学类专业:录取总分由数学、英语、面试三科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2.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录取总分由语文、英语、面试三科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3.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两科成绩、面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在录取过程中,第一志愿的录取人数若不能满足计划要求,则在未被专业大类及专业科类调剂阶段录取且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中,针对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大类,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服从志愿的录取中,按先服从专业大类调剂,再按科类进行调剂,最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顺序进行。

  (四)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照顾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二)学院将根据考生2009年前(含2009)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3分,B级每科加2分,C级不加分。

  (三)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10分。

  (四)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破格录取。

  (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二)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三)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九、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0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15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 2
舞蹈 2
器乐 3
播音与主持 2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 6
合计 15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3。各项目加试内容将于3月10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加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30分。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日至4月11日 考生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4月8日至4月11日 考生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时间:4月11日15:00。
4月16日 发放准考证
4月17日 笔试、面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5月10日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20日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0年六月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六月份的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不达高校招生录取要求相应学业水平测试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 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J3-110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快1线到小拇浜村站下车右拐50米至学院北门。

  邮政编码:214121

  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5916333 85916777 85916888 85916006(传真)

  网 址:http://www.wxit.edu.cn 电子邮箱:wxzy1257@wx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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