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3. 邮编:116023
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5.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6.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7.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
1)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专科专业:应用英语(计算机方向)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专业仅收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位授予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120801 | 电子商务 | 四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理 | 管理学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理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602 | 物流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70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710T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 | 工学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文、理 | 工学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62 | 商务英语 | 四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2 | 俄语 | 四年 | 文、理 | 文学 |
2)专科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 | 三年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 | 三年 |
590108 | 软件技术 | 理 | 三年 |
620405 | 电子商务 | 文、理 | 三年 |
620501 |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方向) | 文、理 | 三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 | 理 | 三年 |
590226 (辽) | 嵌入式系统工程 | 理 | 三年 |
660102 | 应用英语(计算机方向) | 文、理 | 三年 |
660103 | 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 | 文、理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本科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
3.本科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其它本科普通类专业16000元/人.年。
4.专科各专业学费14000元/人.年。
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每年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10000元。均为定制高配置,性能质量有保障,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学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在校内设有专业维修站,售后服务方便而且有保障)。
6.学费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1.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录取规则:
①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际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际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外语单科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④ 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⑤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X2.5+文化课成绩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835555 传真:0411-84835117
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116023
E-mail:enquiry@neusoft.edu.cn
院校网址:www.neusoft.edu.cn
八、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