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教育部批准上海大学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以来,在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指导和各中学的配合支持下,上海大学圆满完成了每年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总结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中学的进一步沟通,提出了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上海大学招生制度改革,旨在为既全面发展又有鲜明个性特征的青年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上海大学希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减轻目前大学招生录取中过于强调考试分数给基础教育造成的压力;希望与中学校长、特别是那些有教育思想的校长们一起,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远大理想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希望能突破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单一模式,切实为中学的素质教育和特色教育提供空间,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对形成系统的、开放的创新人才培养链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大学坚持中学校长推荐,不另外举行笔试,部分学生参加面试。
二.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100名。
四.招生专业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更高要求,呼应中学的素质教育和高校“全面发展的人”的培养体系的构建,结合上海大学办学定位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让学生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专业,了解社会,了解祖国需求,给学生更多的时间与空间去学会选择,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为:
人文社科类
经济管理类
理学工学类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卓越工程师班)
金属材料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班)
通信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五.报名条件
面向上海市25所中学中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文、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选拔方式和程序
1.上海大学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确定考核人数,同时参考近三年参加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的推荐录取情况确定各中学的分配名额。
2.2012年12月25日,上海大学召开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向中学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3.2013年1月11日,中学结合本校素质教育等教育改革实施的实际情况,向上海大学提交推荐方案及推荐学生材料(含学生个人申请报告、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课程修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中学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其中学公示一周。
4.2月27日,根据各中学推荐学生情况,上海大学确定部分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其所在中学。
5.3月9日,部分需参加自主选拔录取面试的学生到上海大学参加面试。面试分文、理科两组,由数名文理科教授组成面试专家组,着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情况。
6.3月13日,上海大学确定获得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上海大学校园网及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内公示。
7.3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海大学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八.后期评估
1.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我校在总结十多年来跟踪中学校长推荐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跟踪指标,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不断总结这些推荐生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适应性。
2.我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跟踪情况及时反馈至各中学,逐步建立和加强我校与相关中学之间的诚信机制,以良好的诚信机制来提高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九.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上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校招毕委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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