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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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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 邮编:250103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

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校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开设5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4564人。

优秀的学校品牌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建设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冷链暖心、软商硬做,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卓越的人才培养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互联网+水产品无水保活物流集成技术项目在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最佳带动就业奖,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银奖两项,让机器人畅快奔跑-极创机器人底盘项目荣获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金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金牌累计位列前茅。

雄厚的师资力量  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团队10个、教学名师9名、优秀教师3名,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名、山东省十佳辅导员4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齐鲁最美教师1名。

丰硕的教学成果  学校主持教育部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教学资源库、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教学资源库4个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学校资产总值10亿多元,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部分实验实训设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学校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依托鲁商集团,学校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突出的就业优势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多学期、职场化、协同式”“双业融通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1+1+N”的校企合作模式,与华为公司、阿里巴巴、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电科第55所、华住集团、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广泛的国际合作  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美、澳、韩等多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海外设有中澳跨境电商学院、中泰国际旅学院、中泰国际商学院等海外办学项目,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与国际接轨。开设中澳会计、中澳国际商务、中马电子商务、中马商务管理、中韩旅游管理、鲁台物流管理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出国门就可接受国际化的教育,毕业后可赴国境外深造。学校每年公费资助出国境研修学生1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纪检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综合素质高、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考生,须取得我校2020年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9.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科类普通专业4800—5280元每年,理科类普通专业5000—5500元每年。其中专业注册费按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标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特困生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s://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250103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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