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省内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全省统考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现将全省统考的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地点:
凡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务于2008年12月22日至28日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报考科类必须选择为“音乐文”或“音乐理”。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
2、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兰州市内乘1路车到西站,换乘3路103路到西北师范北门下车即到)。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必须持与普通高考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统一考试报名。无身份证(军官证)和专业准考证以及不按时报名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报名时每人须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声乐考生须另交伴奏费20元)。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9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校内)。
四、专业考试科目:(见表格)
五、其它事项:
1、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浏览西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nwnu.edu.cn/zsb/
2、联合考试的成绩(包括排名)于2009年1月30日前在省招办网站公布。网站:http://www.gszs.edu.cn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甘肃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网址:http://www.nwnu.edu.cn/zsb/ozb@nwnu.edu.cn
考试科目 | 所占比例 | 说明 |
主科 | 60% | 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分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四种唱法,美声及民族唱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12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流行及原生态唱法的考生演唱曲目不限;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 |
视唱 | 10% | 现场评分 |
乐理常识 | 10% | 闭卷笔试 |
听音记谱 | 20% | 闭卷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