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09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东首)、济南新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
第七条 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以体育学科为主,理、工、文、经相结合的多学科大学,是全省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的中心,担负着发展全省体育教育,搞好全省竞技体育训练与竞赛和体育科技攻关服务的重任。目前,我院拥有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65号)、西校区(济南市文化西路2号、10号)、济南新校区和日照校区(日照市山东东路)4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870亩,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9.14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校园宽带网等基本设施齐全。拥有室内体育馆34个,室外训练场37块,其中投资额超过千万的有标准50米游泳馆1个、田径场1个、大型综合训练馆5个;拥有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2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室外网球、篮球、排球场28个。目前全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36.43万元。其中,由我院有自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拟训练跑道、模拟低压氧舱和低氧水槽3项大型训练设备的设计制造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填补了国内空白。图书馆建有自动化管理系统,中外文图书56.65万册,中外文期刊666种,电子图书16万册。
全院现有教职工1079名,其中教学训练科研人员688名,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1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6名;有博士15名、硕士156名、健将以上等级教师78名。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全国优秀教师7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生导师48名。2008年2月3日,学院被批准设立了体育教育训练学“泰山学者”岗位。
我院本科教育共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舞蹈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经济学、体育表演、运动康复与健康、新闻学、播音与主持和休闲体育18个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6大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的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点,是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省目前唯一一家)。博士研究生为联合培养,现有水上运动装备和体育教育训练学2个研究方向。
目前,我院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0302名,其中研究生116名、本科生6741名、五年制专科生2441名、普通中专生1004名。除此以外,还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91名、函授生543名。我院基本办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教学投入逐年提高,2008年四项教学经费实际支出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能够保证。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委负责。
第九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8]3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08]1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委[2008]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9年]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学校志愿及考试成绩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体育学院颁发专业奖学金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 邮编:250014
日照校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东首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2617346,82617343; 0633-8773806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