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惠州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等院校,位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惠州市城区,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惠州学院
2、学院国标代码:10577
3、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城区(学院分两个校区:丰湖校区,位于惠州市西湖丰湖书院;金山湖校区,位于惠州市城区河南岸金山湖)。
4、办学性质:公办
第二条: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参见有关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或浏览我院网站(招生在线)有关招生信息公布。
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体检标准
?1?、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相关条例处理。
?2?、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裸眼视力不低于4.7,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生不低于180cm、女生不低于170cm。
第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第四条: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英语专业文、理、外兼招,但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分、选考科目为英语(2)的考生。
3、美术、音乐、体育类上线考生,以术科分为准,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要求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5、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
6、属政策照顾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退档原则
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的专业要求,又不服从调剂。
2、总分较低,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3、考生思想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4、所有不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学院招生纪检组负责人的审查同意。
第六条:奖、助学金与助困措施
1、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困难学生根据政策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每年6000元。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按学生人数30%进行奖励,分一、二等奖和单项奖。
4、社会、企业奖学金:LG电子奖学金、旭日奖学金、沛恒奖学金等。
5、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南粤风采福利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芙蓉王助学金。
6、助困措施
(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
(3)、联系校内外结对资助。
(4)、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第七条:咨询及工作联系
1、联系部门: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咨询电话:0752-2527803(兼传真)、2123522
3、学院网址:http://www.hzu.edu.cn
4、电子邮箱:zsb@hzu.edu.cn
5、投诉电话:0752-2527276(学院纪委、监察室)
6、邮政编码:51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