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思想指导下,围绕学校“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对象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全国16所外国语中学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
1.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2014/)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学生所在中学主管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材料于2014年1月15日前寄到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过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考试费:200元/人。
三、选拔与录取
1.我校对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保送生面试考核,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4年1月18日开始登陆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2014/)下载打印《湖南大学2014年保送生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生本人凭湖南大学保送生考试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
报到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19日12:00前,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东风厅。
3.考核合格名单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予以录取。对录取考生,学校结合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特长、获奖情况、高中成绩及社会实践等确定录取专业。
四、监督机制
高校保送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录取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申诉。
五、其它
1.国家如出台新的保送生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2.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
邮 编:410082
电 话:0731-88823067
传 真:0731-88823070
监督电话:0731-8882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