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五邑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1349
第三条 学校性质:五邑大学是1985年创建的全日制综合大学(公办)。
第四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广东省江门市区
专科分教点:江门新会区成人机电中专
本科四年全部在校本部学习;专科 “2+1”,即第1、2年在分教点学习,第3 年回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 招生部门
1、 五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
2、 五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六条 录取规定
1、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今年对省外的招生计划240名,其中安徽36名、福建35名、江西35名、湖北43名、湖南41名、广西30名、重庆20名。
4、在广东省本科招生计划1760名,录取时,对江门市和其他地市生源按比例录取(具体比例、招生数见2006年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120%以内。专科计划全部面向江门市招生。
5、对报考第一志愿、并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优先满足他们的专业志愿。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分数、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或调剂到相应专业。
6、录取专业时,学校按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目分数,如理工科考虑数学、英语,其它科类考虑英语、语文等。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
7、退档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依据。高考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10、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艺术设计两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艺术科成绩以参加相关省联考成绩为准。
11、报考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广东省省内上线考生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到五邑大学招生办报名并参加素描笔试(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区五邑大学主楼335室)
12、录取结果按照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和途径,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奖、贷、助学情况
1、设立了由国家财政下拨的国家奖学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困难生,每年约20名,额度为4000元/人;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每年约400名,额度为1500/人。
2、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500元、1200元、600元。
3、设立了“伍威权助学金”。每年资助150名特困生,其中一等助学金50名,额度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名,额度1000/人。
4、设立了“江门市港澳政协委员暨工商联会员助学金”。每年资助特困生约65名,额度为2000元/人。
5、设立了“史带奖、助学金”。每年根据“史带奖学基金”的增值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学生获史带奖学金,额度4000元/人,资助若干名贫困生获史带助学金,额度1000元/人。
6、设立了“黄炳礼奖、助学金”。每年奖励5名优秀学生获黄炳礼奖学金,额度4000元/人,资助7名特困生获黄炳礼助学金,额度2000元/人。
7、 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和“黄乾利贷学金”,最高可申请6000元额度的助学贷款。
8、 设立了“优良特困生助学金”,每年评出12名,学校给予每人1000元的助学金;设立了香港慈恩慈善基金会助学金,资助对象约40名,每人每月助学金200元人民币。
9、 设立了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伍舜德(体育、会计)奖学金、周天行科技奖学金、彩艳?大友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10、 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广东省优秀新生奖学金共奖励20名,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为文、理科各前10者(其中文、理科各前5名奖2000元,文、理科各后5名奖1000元);省外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最高分考生一名。高考总分标准分高于省第二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的新生或原始分高于省重点线30分(含30分),除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外,同时获得由香港著名实业家吕志和先生捐资设立的“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5000元港币。
11、开展了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有效的资助途径。
第八条 其它
有关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750-3296252、投拆电话:(0750)3296261、传 真:(0750)3680187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主楼335室
邮编:529020
第九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