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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7招生政策问答
2017-06-21 13:18:04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一、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美丽、充满活力、富有政法特色、综合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历史沿革

  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起招收普教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由上海政法系统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学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养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实行错位竞争,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智库。坚持协同创新,构建以法学、政治学为优势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特色学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

  学科专业

  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等二级学院。

  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际政治等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7年起我校被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及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和高原学科(其中,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我校等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被批准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行政法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形成了包括行政法学、监狱学、环境资源法学、国际法学、犯罪社会学、知识产权、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其中有的学科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是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

  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专业(方向)、项目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仅有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我校被批准同时建有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这三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行业部门的高度认可。学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被批准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近5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0%;有9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硕士生导师资格,一批教师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学校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晨光学者、全国宝钢优秀教师等一批优秀教师。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 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国家战略项目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这是我国国家元首首次向全球宣布由一所高校承担的国家项目。

  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是中央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战略需要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2014年、2015年习主席又连续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培训基地,协助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4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共同出席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奠基揭牌仪式。培训基地将于2017年全面建成。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人才培养、智库研究三大功能,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依托培训基地,我校和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四家单位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我校联合同济大学作为共同牵头高校的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在我校揭牌;我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均被评为“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综合改革试验区” 获批列入上海市2017年度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国际交流

  学校加快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并获批设立长三角地区唯一的一个预科教育中心。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已与世界64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十余个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

  人才培养

  近年来,通过实施“优质生源增长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改革,我校生源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在28个省份本科招生,其中,一本批次招生省份20多个。

  面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上政学子赢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高度肯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7%以上,在上海高校中名列前茅。2013年,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高职生10000多人。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七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二、2017招生录取规则有关说明

  1、根据生源情况,我校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填报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05%以内;实行填报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

  2、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考生已投档到我校并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考生获得的省级招生录取政策性加分,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若加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总分),根据考生所在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加分规定执行。

  5、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社会工作(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英语、俄语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合格(若该地区无口试单独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

  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是150分制,则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以上)。

  7、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的具体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招生计划不分文理,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统考成绩

×500

高考投档成绩

×500

专业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三、招生问答

  Q:贵校2017年本科招生规模是多少?有多少省份是一本批次招生?

  A:今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2400名,其中上海计划777名(含已招生录取的春季招生40名),外省市计划1623名。

  学校今年共有33个本科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其中,一本招生省份20多个。

  Q:2016年上海市录取分数线参考有吗?

  A:2016年上海市本科录取控制线为文科368,理科360。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426分,比上海本科控制线高出58分;理科415分,比上海本科控制线高出55分。

  友情提醒:我校历年本科最低录取分数均远远高于上海市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市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可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历年数据”菜单。

  Q:贵校有无提前批招生?提前批招生有何特点?

  A:我校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专业、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等三个专业及方向列入上海提前批次招生,招生计划为90名,均是与政法实践部门结合最紧密、最有司法特色的刑事司法学院的所属专业。其中,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也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这些专业,由于今后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特殊,更适宜男生报考,我们欢迎更多的男生报考我校提前批专业。

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上海市提前批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法学

40 刑事司法方向。
2 法学 30 刑事司法方向。
3 监狱学 5
4 监狱学 5 只招男生
5 监狱学 5 社区矫正方向。
6 监狱学 5 社区矫正方向。

  Q:学校的专业录取规则是怎样的?调档比例及退档风险有多大?  友情提醒:提前批次是传统志愿,若没有被录取,不会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无疑是给考生增加了一次选择机会。如果考生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后续批次的院校录取。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A: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考生的投档比例由各省市招办设定,我校一般不超过各省市招办设定比例的上限。在上海市录取时,考生以录取阶段“平行志愿”(不含提前批)报考我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在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我校承诺一般进档不退。在外省市,我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尽量做到不退档或少退档。

  Q:今年贵校在上海市是如何安排招生的?

  A:针对今年上海的新高考改革方案,在普通本科批次,我校对选考科目组没有进行限制。为了给有不同特长、不同爱好的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设置了三个专业组,即:专业组1,包括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专业组2,包括经济、管理类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组3,包括除以上两个专业组外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含: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英语、俄语)。

  Q:贵校如何使用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A: 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我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Q:今年贵校在浙江省是如何安排招生的?

  A:针对今年浙江省的新高考改革方案,在普通本科批次,我校对选考科目组没有进行限制。按照不分文理科、不分批次、投档到专业等的新变化,除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艺术类)以外,我们安排了法学等12个专业,并且招生计划有所增加。

  Q:上海政法学院有没有艺术类专业?

  A:我校招收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艺术类),分为“纪录片”和“摄影摄像”两个专业方向,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辽宁、湖北、甘肃等8个省市招生。其中,纪录片方向今年已有首届毕业生,毕业学生受到社会欢迎。

  Q: 学校的教学管理模式是怎样的?

  A: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教学突出“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的教育理念,以实践教学为特色,实施完全学分制、全面选课制、“2+1”三学期制和导师制的教学管理模式。其中,学分制、选课制的实施可以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等;学生可多修、缓修、免修有关课程,即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提早毕业或延缓毕业。学校建立了弹性化课程体系,着重通识教育、注重学科交叉、重视课程更新,除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外,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课程、专题课程、研究型课程。在春秋学期制基础之上特设实践教学的短学期制,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Q:如果考入上海政法学院后,贵校有无继续深造的升学通道?

  A:本科毕业后,可以继续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际政治等10个二级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7年起我校被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

  Q:学生进校后是否可以辅修其它专业的学士学位?

  A:为了大力培养复合型、跨学科、应用型人才,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副(辅)修学位,包括法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作等专业;我校学生还可辅修上海西南片19所高校联合办学共享平台的相关学位。学生按规定修满副(辅)修学位专业课程的学分即可获得副(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我校本科毕业生中有不少学生获得其他高校以及本校的跨学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Q:学生进校后是否有海外学习或海外交流的机会?

  A:我校始终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国外(地区)的6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合作交流,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参加国外(地区)的海外学习、海外实习或夏令营交流项目。

  Q:在平行志愿录取时,填报哪个志愿比较好?

  A:我校深受考生和社会欢迎的原因,我们分析:1.我校是上海市市属公办高校,享有上海国际大都市得天独厚的人文、经济气息和优越的发展空间;2.我校属于本科高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教学质量、领先的学科水平、突出的科研成果和文明优美的校园环境;3.我校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和“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得到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肯定;4.我校“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流向体现了应用型、复合型的特色,具有发展性和前瞻性;5.我校近年来发展迅速,承接了一系列国家、地方项目,受到了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肯定。

  综上所述,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高考成绩仍是填报志愿和高校录取的最高标准。为确保考生能最终被我校录取,建议喜欢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以录取批次的A志愿填报我校。

  Q:报考我校应如何填报专业志愿?

  我校在录取时,考生各专业志愿的级差分为“0”。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来选择专业,特别要考虑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同时也要关心你所选择专业的学术水平、师资力量、发展前景。

  友情提醒:欢迎考生以A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上海政法学院。填报专业志愿须掌握的要诀:学会全面客观地评估自己和评估专业、市场发展趋势,尤其要明确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切忌盲目从众。

  Q:哪些专业比较好?今年哪些专业比较热门?学生进校后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

  A:专业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是看这个专业是否适合你,是否能充分发挥你的潜能,是否有利于你的爱好、兴趣、特长的充分发展,别人认为好的、热门的专业并不一定适合你;

  专业的冷热是相对的,其录取分数的高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某一专业在去年或近几年的录取分数比较高,其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涉及到该专业的办学质量、师资力量、社会信誉、社会导向、社会需求与经济效益、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以及其他因素等,专业成绩会随之变化;

  读大学,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3-4年后就业形势也会有所变化;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教学突出“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的教育理念,以实践教学为特色,实施完全学分制、全面选课制、“2+1”三学期制和导师制的教学管理模式。从2013级起在本科教育中全面实施通识教育改革。学分制、选课制的实施可以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等;学生可多修、缓修、免修有关课程,即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提早毕业或延缓毕业。学校建立了弹性化课程体系,着重通识教育、注重学科交叉、重视课程更新,除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外,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课程、专题课程、研究型课程;

  进校后还有转专业的通道。按照我校规定:已修满两学期课程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平均成绩绩点达到或超过2.7,必修课程全部及格,且符合转入专业的特殊要求者,可申请转专业。

  所以,选择专业时应该有发展的眼光,把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爱好、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与该专业的学术水平、师资力量、发展前景结合起来考虑。

  Q:今年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填了“服从调剂”志愿还会与考生联系吗?

  A:考生成绩、招生计划以及报考人数,都影响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的高低,最终要看今年的报考情况。我校录取分数线必须根据当年的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综合平衡后确定,最终要看今年的具体报考情况。

  考生志愿表上填写“服从调剂”,实际上就是一种授权表示,我校将根据专业的录取情况,作相应的调剂录取,不再与考生联系。

  友情提醒:根据我们多年来招生的经验总结,建议填写“服从调剂”为妥。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经验,在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内,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被录取的概率相应增加。

  Q:学校有哪些资助学生政策?

  A: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融孚奖学金、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Q:上海政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

  A: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面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上政学子赢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高度肯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在上海高校中名列前茅。2013年,学校荣获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Q:贵校的校园环境、交通便捷程度和食宿条件怎么样?

  A:学校坐落在著名的佘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校园风景秀丽,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良好,配套齐全。附近有地铁9号线佘山站,多条公交线经过学校。学生住读校内学生公寓,从2013年起,我校为学生公寓安装空调,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带有空调的学生公寓。

  Q:招生工作有什么监督措施?

  A:我校招生工作始终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招办和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依法招生,秉公办事。凡有子女或亲戚报考本校者,一律不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纠正。

  我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招生监督电话:021-39225153。

  Q:考生如何了解我校各专业情况、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

  A:有以下几种方式:

  1.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21-39225065,39225177。

  2.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

  3.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4.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宣传材料。

  5.我校将在上海市有关区县高中安排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还将派出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参加部分省市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向考生提供面对面的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招生咨询电话:021-39225065、39225175、39225177

  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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