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因此所有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
二、招生专业
2022年美术专业(本科)招生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和录取批次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
2、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四、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五、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相关规定填写。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http://www.hfuu.edu.cn/zs/
本简章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