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
四、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资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校内奖学金;④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2500元/人)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⑦临时性困难补助;⑧学费减免。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0411-87403115(中外合作办学)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http://ic.dlu.edu.cn/(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