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
艺术类
统考类型: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
统考分数:
美术类专业统考: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3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专项(声乐、器乐)150分、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满分200分。
舞蹈类专业统考: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满分200分。
批次和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投档规则: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
投档分数为综合成绩
(1)美术类、音乐类(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二、河南省
体育类
统考考试科目:身体素质考试为必考科目,共3项(立定跳远、100米、原地掷铅球),每项40分,满分120分;专项技术满分30分;总分满分150分。
志愿设置: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投档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10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0.667。
三、重庆市
艺术类专业统考共设 5 个类别: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类、影视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类。
四、山东省
2022 年山东省省级统考科目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 15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为 6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舞蹈类(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 60 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 120 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 120 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音乐类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基础乐科与专业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 3 个科目,专业技能包括声乐、器乐 2 个科目。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技能 1 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技能 2 成绩。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 1×55%+技能 2×3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单科满分按 100 分评分。总成绩=(自备文学作品朗诵×30%+新闻播报×30%+即兴评述×40%)×3。总分满分为 300 分
录取批次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五、北京市
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 100 分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分为 a、b 两个阶段,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a 段: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b 段:除本科提前批艺术类 a 段以外,美术类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非美术类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8 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在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5 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 2 个顺序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志愿。
文化课成绩计算方式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
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统考艺术类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 3 门成绩组成。
投档及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招生院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作为投档条件。专科〔高职〕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科(高职)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江西省
统考科目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报名时不细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以下类同)。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声乐种类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声乐)专业统考。
3.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选报该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本人参加统考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乐器种类包括:键盘乐器、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其他乐器类)及乐器名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乐器种类、选填一件乐器。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乐器种类、名称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器乐)专业统考。
4.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教育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本专业统考。
省统考专业组设置
省统考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专业组(以下简称6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涵盖的专业及艺术特殊专业的认定见《艺体报名办法》。
省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省统考考试科目按《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450分,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五个专业总分均为200分。
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普通文史、理工类兼报艺术类专业(以下简称“普通艺术类”)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累加成绩;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文理类兼报艺术类(以下简称“三校生艺术类”)的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的累加成绩,每科卷面满分150分。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提前本科单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依据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或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主要为“双一流”高校);省内部分本科高校有关专业。设单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二)本科平行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凡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且可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该批次分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专业组(以下简称6个专业组)志愿,招生计划按6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上述先后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6个平行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本科单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高校有关专业。设单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根据《艺体报名办法》划定。
普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其他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艺术类各层次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2022年不再分别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合并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为: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注: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和本科单志愿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有关专业,均执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
录取办法
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6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七、陕西省
统考科目:美术类、播音编导类
联考科目:音乐类、舞蹈类
录取批次: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八、湖南省
录取批次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部分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批包括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省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高职专科批为所有本专科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计划编制
平行组:部属和外省属公办院校中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我省省属院校和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除外)。
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使用统考成绩的不同专业类别,以院校专业组方式编排在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戏剧表演)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表演 类(服装表演) 类(服装表演) ”和“摄影摄像类”。
各类别中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开编制,并按物理、历史两个科目组合计划分别录取。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30个志愿,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第一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二至第三十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各批次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录取分数线划定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
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将所有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达到了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给招生高校。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臵的本科艺术院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按拟录取名单投档;非平行组中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排序顺序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计划,在控制线以上按1:1的投档比例投档。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院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出档。 当按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1.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 1位小数。
2.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