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2年度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全称
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
第二章学校办学地点及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4800多亩,建筑面积72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0多万册,建有千兆校园网。学校有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毛庄校区和许昌校区四个校区。培养包括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
第三章学校办学性质及历史沿革
学校源自创办于1902年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历经国立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农业部与河南省政府签订共建河南农业大学协议,学校成为全国第一个省部共建省属农业大学。目前学校正以“建设全国一流农业大学”为目标,勇抓机遇,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四章学校办学力量及特点
第一条,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多人,其中双聘院士14人,教授、副教授5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8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8人,国家和省骨干教师62人;各类在校生近28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700多人,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多人,各层次成人学历教育生4500多人;
第二条,学校现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省二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点,65个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建有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28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和1个省级博物馆;
第三条,学校先后主持完成了小麦、玉米、烟草、能源、泡桐、畜牧、农业科技开发等重大科研项目。每年承担科研项目200多项,其中一半以上为国家和部委项目。近几年,学校先后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0多项,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泰国、荷兰等40多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有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一条,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二条,所有专业实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仍然执行对省内第一志愿考生(不含艺术、体育)加20分一次性投档的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对我校一本专业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比例将明显高于其他专业学生;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本专业且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当年一本线20分的考生,免除4年学费;
第四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二本专业且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当年二本线30分的考生,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任意挑选我校二本专业;
第五条,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录取专业课采用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省定分数线,并以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六条,我校表演(体育艺术)专业录取分四个方向,专业课分别采用音乐省统考(仅限舞蹈方向)、体育舞蹈省统考、服装模特省统考、空乘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生要求160cm以上;
第七条,我校社会体育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总成绩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加和方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生要求160cm以上;
第八条,英语听力成绩将作为我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一条,普通本科专业理工类3700元/生·年,文史类3400元/生·年;普通专科专业理工类3600元/生·年,文史类3300元/生·年;
第二条,艺术类5700元/生·年;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费为14000元/生·年;专科学费为12000元/生·年;
第四条,软件学院专科学费为8000元/生·年;
第五条,住宿费依据考生实际入住标准从400-1100元/年不等。
第七章奖助学金等
第一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金额为1000-5000元/人不等;
第二条,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奖学生达到在校学生总数30%左右;
第三条,困难学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可享受在校期间免息等优惠政策;
第四条,学校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五条,学校设有十几种社会奖学金,如建行奖学金、杜邦奖学金等;
第六条,学校针对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毕业生就业
经过教育部严格评审,2011年,我校被授予全国就业50强高校。学校每年邀请1000多家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毕业生供需会,毕业生具有就业面广、就业率高的优势,毕业生就业率位居省内高校前列。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58015,63558020,63558060,63558062;通讯地址为郑州市文化路95号;邮编为450002;学校网址为http://www.henau.edu.cn;
第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