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我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八条
我校2019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
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150分值);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第二节 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已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江苏省录取各专业的选考及必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方案执行,必测科目要求5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B;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分数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选测科目无顺序要求)。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学校根据进档情况确定合理的分数级差。我校在专业一志愿与专业二志愿之间设置不超过3分的分数级差,专业二志愿以后不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等效基准分的高低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等效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时,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本科合格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我校按专业成绩投档;若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四川省以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四川省报考我校体育专业的考生的文化成绩需不低于四川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合格线上50分。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各省市的文化、专业合格线由省级招办确定。考生在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控制线的基础上,可报考我校。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的优先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科目顺序为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网球专项测试。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以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办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合格分数线并于录取前在我办网站上公布。对于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合格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网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一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测试合格线,文化合格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网球二级运动员专项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教育部公示合格),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考生可填报六个平行志愿)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报考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机械类、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会计学等九个专业(大类)须达到文化合格分数线。
若考生生源地志愿设置中有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志愿填报我校。
第五节 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四川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新疆招办公布;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招办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中查出的与高考体检不一致的信息,学校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将在军训期间进行。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军训开始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www.swpu.edu.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