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女子)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四)我校不招收具有以下情况的运动员:
1.曾为或当前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三、招生人数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以省计划部门批准为准):
1.篮球(男子):后卫0-3人、前锋0-3人、中锋0-3人,总数不超过5人。
2.篮球(女子):后卫0-3人、前锋0-3人、中锋0-3人,总数不超过5人。
考生只能报考1个位置。
(二)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区、市)
四、报名
时间:2018年3月28-29日报名
地点: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244室)
五、测试时间
2018年3月30日(早8:30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博文楼门前集合前往测试地点)。
六、测试内容
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投篮、分组教学比赛,分值及标准见附件。一分钟投篮测试2次,投篮个数以较多次计入成绩,技术评分以第一次计入成绩;往返运球投篮测试2次,完成时间以较短次计入成绩,技术评分以第一次计入成绩。
七、专业范围及文化课成绩要求
(一)单独招生文化课合格者、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者可报考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二)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可报考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
八、招生及录取规则
(一)计划确定及合格证发放
1.分性别将3个位置的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
2.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所报位置依次确定各位置招生计划数(各位置计划不超过计划上限,总计划数不超过5人)。
3.每个位置合格证发放数不超此位置已确定的招生计划数的2倍。
被确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
(二)文化课要求说明及资格确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以下简称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文化课资格确定
篮球(男子):文化课单独考试不超过2人、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不超过3人。3个位置的男子测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文化课成绩要求。
篮球(女子):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男女分别各自单独排名。
(三)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达到所在省份报考要求且达到我校相应要求后,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计划确定、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成绩2.一分钟投篮成绩。
九、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学校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十、监督与复查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携带材料:
1.高考准考证(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与高考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3.运动等级证书和与之一致的秩序册、成绩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参加省级(含)以上有效比赛时作为主力上场队员比赛的证明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场上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所在队主教练或所在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二)测试时为每名考生拍照备查,届时请主动配合。
(三)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要准确(应留家庭或亲属电话,方便接通;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我处)。
(四)自带运动服装、运动鞋(不带身份标识,如所在中学、球队名称、赞助商等)。
(五)考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六)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名时出示保险单原件。
(七)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学校地址
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邮政编码110036);
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邮政编码110136)。
(九)联系电话
体育教研部:024-62202170
学生工作处:024-62202299
(十)举报电话
监察处:024-62204831
(十一)查询网站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zs.lnu.edu.cn,网站查询仅为学校测试成绩,资格确认须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十二、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http://zs.lnu.edu.cn/index.php/tzgg/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