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的新举措,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录取选拔方式以及进一步推动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2017年我校面向全省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履行高考报名的考生进行单独招生,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良好,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普通高考体检要求,政审合格。
4、考生已履行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程序。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本人于4月5日—4月7日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凭高考报名号14位考生号、密码,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于4月1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我校网站(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下载《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报考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该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高级中学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高考报名数码照片两张。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知识+职业技能” (综合素质考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二)综合测试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校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三)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4月15日。
(四)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各类奖励加分组成。
2、有关奖励加分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校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审核工作方案、审批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设立综合测试、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进行方案的具体实施,设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同时设立纪检监察组,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单独招生工作由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接受监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守纪律。所有从事和参与单独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条例、规定,违反者,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