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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2013-06-21 13: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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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7610人,山东省内本科计划6610人、山东省外本科计划1000

【培养模式】2013年,山东师范大学仍将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1+3”或“2+2”的“大类招生、分段培养、二次选拔”人才培养模式。其中12个招生大类含师范专业,设置师范专业计划3030人。学生入学后,不分专业,在统一的大类培养方案下,接受12年的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后,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成绩,由学校组织进行第二次选拔。学校选拔优秀且具备从教潜质、有较强教师职业意向的学生进行师范类专业学习,开始进行教师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并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2013年学校全面启动卓越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在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生物科学、化学、物理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体育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22个重点专业中,每个专业至少设立1个卓越与创新人才培养班,------“卓越教师班”“卓越工程师班”“卓越律师班”等。“卓越班”实行小班授课,强化专业技能训练,积极探索卓越人才培养的新方式和新途径,进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全面改革。

转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5%特别优秀的学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除外),在同一科类中申请转专业学习。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依次录取;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依次录取;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录取,出现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www.zsb.sdn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批次】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山东省内本科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文史类、理工类在本科一批录取,体育类在本科一批录取,合作办学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

特殊要求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鉴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特殊性,该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的基本要求是:外语学习能力强(须有外语口试成绩),普通话基础好,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专业,鉴于学生培养方向为民航系统应用服务型人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总局体检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学费(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1、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34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外语、体育类专业48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校企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服务外包)专业8000元。校企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学费暂未批复,届时以上级批复为准。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2、退费规定:退学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二专业】学校目前开设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技术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劳动与社会保障、体育教育和工商管理等本科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将陆续增加设置新的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填报志愿请考生参考我校往年录取情况和相应的录取批次线,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兴趣选择专业志愿,注意各专业志愿之间拉开档次,放眼长远,合理看待“冷”、“热”专业。

近几年专业一志愿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有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制药工程、通信工程、工商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学、对外汉语、语言文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0245 电子邮箱:zsb@sdn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考生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 查询我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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