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3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00
一、学院概况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享有“中国厨师之乡”美誉的河南省直管县——长垣。是河南省唯一的烹饪高等职业院校、也是“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省特色院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报名和志愿填报办法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我院,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五、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一) 文化基础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采用同一试卷。
1、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考试。
3、 试卷分值:150分。
(语文、数学、英语各占50分)
(二) 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生源参加。
1、 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考试。
2、 试卷分值:150分。
(三)职业技能测试:各类中职生源参加。
1、考试内容:专业基本功测试
2、考试方式:专业基本功测试
3、分值:150分。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试日程安排: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进行。
(六)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符合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的具体加分项目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烈士子女加分=150×50%+150×50%+10=160(分)
九、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在国家级、省级中职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5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5分。
4.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加分分值为30分、25分、20分。
5.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加分值为20分、15分、1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1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能力成绩为130分;某考生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能力成绩仍为150分。
十、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3-8872228、8892228。
十一、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十三、资助和奖励政策
(一)国家助学政策
1、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6000元。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
3、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学生资助制度,特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校助学政策
1、我院是河南省扶贫开发培训基地,凡在我院就读的省级贫困村学生均可享受扶贫培训补贴。
2、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面每年达30%以上。
十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登录所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cyprxy.net)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十五、待遇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河南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安排就业。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市长垣县宏力大道南段科教园区
邮政编码:453400
咨询电话:0373—8872228 0373—8892228
传 真:0373—8826009 0373—8885773
网 址:http://www.cyprxy.net
十七、本章程由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人群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 | 640202 | 单招 | 3 | 300 | 5300 | ||||||
旅游管理 | 640101 | 单招 | 3 | 30 | 4300 | ||||||
中西面点工艺 | 640204 | 单招 | 3 | 100 | 5300 | ||||||
西餐工艺 | 640205 | 单招 | 3 | 100 | 5300 | ||||||
会计 | 630302 | 单招 | 3 | 30 | 43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540301 | 单招 | 3 | 100 | 4800 | ||||||
电子商务 | 630801 | 单招 | 3 | 30 | 4300 | ||||||
酒店管理 | 640105 | 单招 | 3 | 80 | 4300 | ||||||
市场营销 | 630701 | 单招 | 3 | 30 | 4300 | ||||||
物流管理 | 630903 | 单招 | 3 | 30 | 4300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590107 | 单招 | 3 | 30 | 4800 | ||||||
营养配餐 | 640203 | 单招 | 3 | 100 | 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