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快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更好的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558(省编代码5329)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二、招生对象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三、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四、报名条件
1.凡符合云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和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其中空中乘务报考特别要求:
①女生身高要求162─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m;
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③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中舞蹈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心脏家族病史
五、招生计划
按云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计划调整在教育部来源计划网上进行。
六、学费
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七、录取
采取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择优录取,录取情况可上我校网站查询。第一学期内进行复查,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电子注册,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法律法规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背驰,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苏家村17号
联系电话:(0871)65167771 65103248
传真:(0871)65167771
邮编:650111
网址:www.ynarts.cn
联系人: 魏老师、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