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招中[2011]10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各评卷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二[2011]9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实施考务工作。小语种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相关省辖市负责命题和组织考试、评卷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考区、考点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抓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有组织的大面积舞弊事件和失泄密事件发生,尤其要把防止用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的现象作为本次考试的重点工作来抓。考务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和检查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各级考务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考点的主要领导为本辖区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历史:2011年12月27日上午8:00-9:30;
地理: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10-11:40;
语文:2011年12月27日下午14:30-16:30;
化学:2011年12月28日上午8:00-9:30;
生物:2011年12月28日上午10:10-11:40;
数学:2011年12月28日下午14:30-16:30;
政治:2011年12月29日上午8:00-9:30;
物理: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10-11:40;
外语:2011年12月29日下午14:30-16:30。
三、考籍信息采集及报名组织
1.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2010级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等级或因故未参加上次学业水平考试的2009级学生应参加相应学科的补考。同等学力等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本次考试。高中一年级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要按照我办《关于做好2010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1]21号)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考生的报考信息(包括补考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基本信息)采集和报名组织工作。
3.本次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点。是标准化考点的高中,其学生就在本校参加考试。非标准化考点的高中,其学生就近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按同校考生相对集中的原则编排考场,按同校考生随机编排的原则编排座位。各地要将考点安排情况(见附件5)于12月6日前报省招办,考点设置和考场编排结果在省招办备案后不得变更。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要在12月8日将2010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报省招办。
4.同等学力等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报名资格信息需经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四、试卷安全保密和领运保管管理
1.本次考试各科试卷在各科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材料,凡是在规定的时间前拆封或发卷以及本科次考试结束前通过无线通讯工具等方式外传试题及答案,均属泄密行为,如有违反一旦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2.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克服麻痹思想,提高保密意识。建立保密领导小组,选聘工作认真负责、当年没有亲属(三代直系或旁系)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同志担任保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认真检查各种保密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保密领导小组名单及值班电话,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领运试卷会时报省招办备案。
3.要做好试卷的领运及保管工作。各市(县)要选派3名干部(其中要有保密人员)负责领运试卷;选用车况良好的密封车并由两名公安或武警人员押运试卷,与运卷无关的人员不得搭乘运卷车;运卷途中,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领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试卷及考后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试卷及考后答题卡保管期间,保密室内须昼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要全程录像,视频与省招办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