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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2018-11-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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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或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须提供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整的学习经历证明),且考生本人必须在外出就读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的,按本规定第二条第8款执行;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 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 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

6.考生父亲或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三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来宁投资经商备案登记手续,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三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

7.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9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区外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截止日期按2019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学生手册),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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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 2017年承担全国公安便捷机制招录培养任务;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警察类院校中唯一1所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宁夏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晰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政法和实战型警务人才的办学定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累计培养4万余名专门人才。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两个教学点,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2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在编职工194人,硕士学位以上109人,在职在读博士10名,副高职务以上32人。现有学生4246人,开设15个专业, 其中13个专业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学院党委下设7个党总支和20个党支部,党员214名,其中教工党员151名,学生党员35名,离退休党员28名。2017年学院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战略新形势,认真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宁夏职业教育“20条”部署要求,抢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机遇。2018年10月,学院获批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同期法律事务、交通管理、刑事执行和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确定为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通过三年建设,对标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指标体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等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2020年,学院把自治区“双高计划”(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建设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举全院之力统筹推进申报建设,完善申报方案,细化申报措施,开展等形式,通过“线上工作坊”集中讲解、专家点评、召开“双高”创建预答辩汇报演练等,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目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刑事执行专业群”“治安管理专业群”建设方案,以及答辩等各项工作已准备就序,以期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为学院跨入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
  • 学校简介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由原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建筑技工学校、宁夏建筑职工中专学校组建而成。是教育部备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宁夏职教园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路355号),占地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5000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3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81人,其中专任教师222人,具有教授职称10人,副教授职称83人;具有注册结构、岩土、造价、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教师80余人。学院设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等七个系部和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实训中心、教科研中心、现代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10个教辅机构。主要开设包括自治区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在内的27个专业,涵盖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工程测量、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业分析、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专业和技术领域。学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事业发展新路径,践行工学结合、做学合一人才培养新方法。与区内外知名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110个,聘请区内外行业领军人物10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2016年成功组建“宁夏现代建筑技术职业教育集团”,聘请行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参与教学科研全过程,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商共建课程标准,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实现人才共育共培;201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切实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2018年成为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2018年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1+2”办学模式开设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促进闽宁联合办学。学院承建完成“中国(宁夏)现代建筑技术公共实训中心”,新建“市政工程领域综合实训中心”,通过政府支持,行业引领,校企联动,成为建筑类技术人才教学、行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技术研发创新、建筑领域技术技能大赛、同类院校共享的示范性公共教育基地。学院为有志学子成功搭建学历提升发展通道,通过全日制、函授和网络教育多种途径实现提升学历的梦想。初中学生通过自主招生、分类招生、联合培养方式和3+2分段、五年一贯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专科毕业后,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进入区内本科院校对口专业完成全日制本科学历提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考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函授教育;也可直接报考重庆大学本科高等学历网络教育。二、学院荣誉榜学院获“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区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学院是全国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会员单位、高职与成人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校企合作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现代学徒制副主任委员单位;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宁夏建筑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宁夏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等。三、学院文化关键词1.办学目标---宁夏示范,西部争先,全国知名。2.办学宗旨----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养校。3.办学定位-----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经济建设,培养建设类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4.办学理念----提升素质,强化能力,服务行业。5.校训-----尚德、敬业、强技、健行。6.教风与学风------博学善教,教学相长;勤学善思,学以致用;7.校园文化建设目标----全员参与,增强素质,精心实施,打造品牌。8.建筑文化建设主题----仰望鲁班,俯首为徒,脚踏实地,追求卓越。
  •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成立于2017年10月,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创建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是自治区体育局下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笃学、拼搏、创新”的校训,涌现出“全国人大代表”马恒燕、“全国优秀教师”王爱玲、“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马妮娜等一批优秀师生代表。学院致力于培养、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类体育技能型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帮助学生在专业训练和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目前,学院开设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运营与管理五个专业。学院坐落于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校园环境优美,校舍设施齐全。占地面积450亩,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拥有球类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田径馆,以及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教学训练场馆;建有运动生理、运动解剖、体育保健、体育心理等实验室和心理活动室;合作共建了15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训练、生活环境。学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抓职业教育改革机遇,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体育企业、协会、俱乐部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结合学院特色探索落实“1+X证书”制度,举办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培训,开办教练员、普通话、教师资格等技能培训,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各类赛事竞赛和执裁、服务等工作,提升学生综合技能,丰富实战经验。毕业生就业渠道丰富,除进入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水平运动队外,就业去向主要有学校体育教师、体育协会、俱乐部、应征入伍、本科院校深造等,专业与就业方向吻合度较高。学院坚持“体育立校”,不断提升训练竞赛水平。“十三五”期间,学院为国家队冰雪项目输送运动员13名,为全区高水平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83名,向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足球运动学院输送队员2名;在全国各类比赛共获得第一名144个,第二名100个,第三名74个;在全区各类比赛共获得第一名228个,第二名190个,第三名136个。共有37人次打破53项全区青少年纪录。立足新时代,开启“十四五”。学院将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探索教育和体育规律,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为社会培养高水平体育专业技能型后备人才及服务于学校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的社会体育应用型人才,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而不懈努力!
  • 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学校简介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学校经过36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27个。其中,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会计类工商管理专业集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学校是全国首批提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秉承育人为本,工程为基、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立足宁夏和西北,辐射区域及全国,推进开放办学,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学校大力推进基于学年学分制的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创新型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育变革、全过程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完成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40余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50余项,其中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科研项目100余项。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3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共享实验基地3个,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项,学生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比赛中获奖人次数逐年增加。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已开展本科“2+2”工商管理学学士、数据分析学士、旅游管理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数据分析硕士、信息系统科学硕士、对外英语教学硕士等专业联合培养项目。2013年以来,教育部先后批准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学校又成为厦门理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分别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的高校。自东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成为学校对口支援高校以来,我校与对口支援高校“2+2”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已覆盖28个本科专业。自2020年起我校与东北大学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计划,由两校师资在宁夏理工学院校内共同授课,项目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两校共同盖章予以认可。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依托理工科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创合作教育平台,与企业在学生培养、实习实训、就业、企业培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实现最大范围的资源整合。新商科双创体验中心已发挥重要作用,新工科产教融合中心已投入使用,已建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3个,其中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已成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教学实践基地、复旦大学研究生短期挂职基地。学校的发展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的大力支持。自治区60大庆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尤权率领慰问团莅临学校,对学校30多年办学方向和成就给予高度肯定。面向未来,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继续建设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 宁夏医科大学银川市兴庆区
    学校简介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宁夏医科大学,至此,学校成为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6882人,其中专任教师980人,副高以上职称784人。有双聘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897人(含115名博士生导师)。全日制在校生10370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55人,留学生2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设有14个教学机构,13个教辅科研机构,有14所附属医院,19所教学医院,66所实习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3个学科门类,20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为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有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1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4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有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向着实现“两个一流”(西部同类院校一流、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奋力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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