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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11-01-0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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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计划编制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下同。名单见附1)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院校应在2011年1月31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值设定: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其中艺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100%计入总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考试

  我省2011年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1.考试形式

  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

  2.考试科目

  (1)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二)校考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高校招收的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

  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和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等10个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拟报考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其他专业仍由该院组织校考。

  为进一步规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工作,2011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或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

  2.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如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须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如招生高校确需校考的,应在2011年1月10日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根据教育部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的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3)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在2011年1月1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考点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管理办法》(苏教考招〔2010〕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如与我省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省外普通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除时装表演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数可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外,其余各专业的合格考生人数均须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招生高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2)有关招生高校须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见附2)。我省将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高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三)专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见附3)。

  六、录取批次设置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小批。

  1.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三小批。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和“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两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三小批。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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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深厚工科底蕴、鲜明应用特色的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应用型高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CDIO工程教育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国家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全国产学研合作典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江苏省高教学会应用型本科院校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先后获“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校”、“江苏省文明校园”。2019、2020年获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2021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南京江宁方山风景区,占地近3000亩,办学条件优越。现有19个教育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名,其中硕士研究生近800名。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44.8%,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教师占比超过5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20人次,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和“六大人才高峰”创新团队等省级人才团队13个。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4个,省重点产业学院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校级工程化项目教学基地和项目工作坊80多个,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合作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8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超4亿元,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基础。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教学为中心,现有72个本科专业,其中,90%以上专业具有鲜明的行业性,80%以上专业与江苏省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高度契合,35%以上专业是国家和省级重点或品牌特色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机械、电气类专业为教育部首批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获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江苏省重点专业16个,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是江苏省机械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和江苏高校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培育点。学校积极开展项目教学改革3.0试点,全力打造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和亮点,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教学成果31项;建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省一流课程23门,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和省优秀精品课程13门,国家和省在线开放课程13门,其他类型省级课程9门;主编出版教材500余部,其中国家精品教材4部,入选国家规划教材74部,省重点教材39部,获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二等奖2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名,省优秀培育教材9部。学校注重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近年来,学生累计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级竞赛奖项300余项;国家级众创空间“天印梦工场”累计孵化创业企业186家,成功获评“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跻身“江苏省特色众创空间十强”,学生创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榜百强”12名,其中“十强”3名,成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构建了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理学等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7个,“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持续较快增长,培养模式成效显著,建有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4个,省优秀研究生课程2门,获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3项,研究生获“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4人,数量稳居全国同类院校首位。学校建有国家级电力仿真与控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国家级学科科研平台5个,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智能制造装备工程实验室、江苏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中心等省级学科科研平台20个。近年来,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384项,省部级及国家直管行业科技奖67项,授权发明专利726项,转让专利近400项,获批省知识产权贯标示范高校、省专利转化专项实施单位和南京市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获评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省技术转移工作先进集体、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坚持走多元协同、产教融合的办学道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分别与德国、英国、美国、芬兰、荷兰、瑞典、新西兰、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入选为“江苏——韩国高校合作联盟”成员高校,“南京工程学院--欧洲高校引智平台”获批省教育厅“十四五”首批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平台建设项目;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芬兰奥卢大学建有两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斯克莱德大学、德国马格德堡应用技术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荷兰撒克逊应用科学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学校依托特色学科和行业优势,主动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多元化科技孵化机制,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实现了应用型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性互动发展。近年来,面向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江宁合作打造“环天印湖科创示范区”,联合多家龙头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腾讯云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宜兴产业学院,与华为、腾讯云、中天科技等行业龙头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中机联、中电联、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燕山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合作,打造了智能电网、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装备、康尼机电、先进工业技术等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历经百年,学校始终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办学定位,形成了“密切校企合作,注重工程实践,培养应用人才”的鲜明特色,为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沈国荣院士为代表的25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机械、电力、能源动力与核工业等行业领域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合并组建以来,学校牢固树立“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发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在全国率先提出“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办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应用型办学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求实创先”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内涵发展,聚焦特色发展,切实推进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明确的“三步走”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九大工程”,统筹推进“十六项提升计划”,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争当全国应用型高校的“领头羊”“排头兵”,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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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是在1993年由卢国忠同志等8位职教工作者注资举办的基础上,于2002年得以时任广电部副部长兼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和江苏省广电厅厅长周顺生领衔举办的影视艺术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至今,已有20多届毕业生,毕业学生近20000人。学校位于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南临钱胡路、西临钱藕路、北临文良路、东临恒新路,凭借无锡万亿元城市的实力优势、影视之都的市场优势、藕塘职教园的教育优势和自身的资源优势,成为江苏唯一、无锡独有的培养“影视-文化-旅游-服务”专业人才的特色院校。学校专业优势明显,设置音乐和表演类、影视和传媒类、动漫和数字技术类、美术和艺术设计类、空乘和高铁乘务类等20多个招生专业,开通专科接读本科和国际“3+1”、“3+2”读本读硕通道,富有优越的就业和发展空间。学校办学条件优厚,投资一亿多元建设的彩虹剧院,占地80多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ART小镇,富有古典风范的民俗街,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光影空间”,具有实践和体验综合功能的艺术大世界,以及校内外景拍摄基地“怡馨园”等,云集各专业的经典设备设施,为教学实训提供了保障。学校教育资源丰富,高级职称教师、海归教师、企业转制的教师比例均高于国家规定,百家校企合作企业、影视剧制作中心、影视工程教育研究院等为学生提供了就业创业发展空间,学生就业率、毕业生平均月薪、高薪就业率等指标均列同类院校之首。学校坚持办学方向,确立“品质+能力”的育人宗旨,坚持德育为先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采用项目教学模式,实现学生“从作业-作品-产品的知识转换”和“从课堂-工作室-企业的角色转换”以及“从学生-准职员-职员的身份转换”,培养有信仰、有道德、有志向、有文化、有能力、有纪律的“六有新人”。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为学生“建一个好平台、找一份好工作、取一份好回报”为服务质量标准;坚持教育为地方建设服务,领衔无锡市传媒艺术教育集团、全国航空乘务教育培训专委会、全国东西部艺术教育联合专委会、成立无锡市政行企校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联合体、无锡市大学生文化科技创业园和无锡市太湖民俗文化研究中心、惠山泥人艺术中心等,传承和弘扬地方传统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在繁荣地方文化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我校获得的主要荣誉有: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全国双创典型示范基地、江苏省依法治校试点示范校、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江苏省教育工委党建考核优秀等级、江苏省就业创业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优秀文艺成果奖、江苏省高雅艺术进校园中标单位、江苏艺术基金资助单位等。网址:www.jnys.cn、www.jnys.edu.cn咨询热线:0510-83275908、83889908招生热线:0510-85551188、85551881
  • 学校简介南京视觉艺术学院(Nanjing Institute of Visual Arts,简称NIVA),前身是南京林业大学南方摄影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新型艺术大学。学院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空港新城,占地面积800亩,校园山水相依,环境优美。学院现有传媒系、设计系、人文艺术系和国际学院四个教学单位,设置了顺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以及服务管理类等24个专业方向,建有数字化演播厅、音乐厅、高尔夫练习场、NIVA摄影艺术博物馆、南视觉美术馆等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学院先后与国内外数十所知名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学分互认、资源共享,为学生构建“专接本”、“专转本”、“专升本”以及“3+1和2+2国际本科”等成长成才新平台。建校20年来,学院秉承“精艺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已为社会培养了一万多名优秀的毕业生。
  • 学校简介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pplied Technology College of Soochow University)位于中国第一水乡——昆山周庄,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地带,距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20公里,东临上海,西接苏州,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一流,体现了“小桥、流水、书院”的建筑风格,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学院成立于1997年11月,由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苏州大学举办,2005年改制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服装设计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被评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校生9000多人,担任各类课程的教师中高级职称者占60%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占80%以上。其中,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人。学院秉承发扬苏州大学百年办学传统,坚持“能力为本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优化专业设置,加强课程建设,强化实践教学,重视师资建设,深化校政企合作,改革、创新、奋斗二十多年,形成了依托行业、强化应用、开放办学、高效管理的办学特色。由社会各界和高校百余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院专业设置、师资聘请、教学计划审定、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坚持“加强理论、注重应用、强化实践、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思路,依托苏州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本院的骨干教师,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在加强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能力与现场综合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近五年,我院教师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24项,市厅级教育教学奖12项;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和学科竞赛中荣获奖项453项,其中,国家级奖项69项,省级奖项384项。毕业生年平均就业率超过95%,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项。近年来,学院积极把握国家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战略机遇,统筹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获批加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入选首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院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为契机,积极配合昆山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坚持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之路,将应用型本科教育办出特色、办出品牌,构建完善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将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让百年学府在千年古镇创造出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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