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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六)
2020-07-2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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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各个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市招办在这里还要特别叮嘱一下:

提前本科批次军事、公安、航海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1.军事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考生填报军队院校(专业组)志愿,要注意招生院校(专业组)的相关要求,如: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0周岁,需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和军检。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本科录取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栏内填写军队院校(专业组)志愿。

军队院校(专业组)招生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原则上参照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军队院校招生专业又分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指挥类专业主要为部队基层单位培养指挥军官,非指挥类专业主要为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及部队的技术岗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因此,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善于沟通的考生比较适合报考指挥类专业。

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军队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录取院校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院校(专业组)、分男女、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确定面试军检分数范围。

录取时,军队院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军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生源中,按照指挥类或非指挥类分别进行录取。当军队院校合格生源充足时,指挥类与非指挥类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2.公安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如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规定不超过20周岁),需参加公安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核。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志愿栏内填写公安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为公安类院校,因体检、政治考核工作需要,须与提前本科批志愿同时填报。公安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院校(专业组)和男、女分别确定面试、体检分数范围。录取时,公安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生源中进行录取。

3.航海类等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提前本科录取院校中,除军队、公安院校外,大部分招生院校都明确规定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如,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弱)考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对考生的身高、双眼裸眼视力都有具体要求。录取时,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标准审查考生体检信息,入学后还要复查。请考生认真参阅招生院校公布的章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报志愿。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志愿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是指本市在天津师范大学招收的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入学后须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天津师范大学按照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英语和学前教育,每个专业各招收30人。在大学就业时仅限参加本市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组织的就业双选会,确定毕业后接收区;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一般到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各区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天津市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专项招聘程序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因身体原因需终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解除协议。

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专业组)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和天津科技大学5所市属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志愿设置为5所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所院校志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当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院校(专业组)录取时,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体育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设有1个院校志愿,该院校志愿栏中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报考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高校的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1.报考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别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文化成绩要求:

(1)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中自划线院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高考文化成绩没有要求,但录取时须达到报考院校自主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

(2)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和高职院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分别达到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要求:

(1)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统考阶段院校的考生,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

(2)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校考阶段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若报考专业属于专业市级统考范围,则考生还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

2.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校考阶段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选择院校志愿。不同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尽相同,例如,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还有一些招生院校(专业)对单科文化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等。

3.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市级统考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类别的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舞蹈学类综合分=市级统考专业成绩;

播音与主持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市级统考成绩×7.5×20%。

其中,艺术类本科批次文化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含政策照顾);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含政策照顾)。

计算机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已投档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体育院校(专业)志愿

1.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体育类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体育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其中,体育类本科批次文化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含政策照顾);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含政策照顾)。

没有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其填报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2.各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体育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前进行。

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填报办法均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香港、澳门院校志愿

今年,香港大学等15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1.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5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东华学院;6所澳门高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报名条件和方式

(1)报名条件:今年在津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东华学院13所香港高校采取考前考生自主报名的办法。报名截止期限一般为6月底,7月初,有意向报考以上13所香港高校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依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其他内地在津招生的提前本科批次高校相同。考生如有意向报读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可在7月下旬填报我市提前本科批次高校志愿时选报以上2所高校。

(3)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3.录取安排

(1)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东华学院13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3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8月9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3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3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2)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3)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9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4.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凡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或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香港、澳门手续。

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香港、澳门高校一般不需要学生的个人档案,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单位咨询本人档案存放事宜。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须注意的事项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天津铁路分局职工培训中心,其中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建于1951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1958年至1962年,曾改制为专科层次的天津铁路学院;天津铁路分局职工培训中心于2000年由原天津铁路成人中专学校和天津铁路运输技工学校合并,天津铁路成人中专学校建于1953年,是国家级重点成人专业学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献记载为“中国职工教育的代表”,天津铁路运输技工学校建于1986年,为首批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4年9月,在铁路系统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天津铁路分局职工培训中心被同时移交天津市,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适应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需求,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并同年开始招生,2005年8月天津市政府批复成立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核心职能】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轨道交通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育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岗位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现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建筑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举办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30个专业。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通信工业协会轨道交通产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技术培训基地;坦赞铁路高级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培养基地。【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魂,以立德树人为本,以思想建设促进政治建设,以制度建设保障政治建设,以问题导向引领内涵提升”的新时期党建工作思路,秉承“崇德、尚能”校训和“团结、勤奋、严谨、文明”校风,传承“我以学院为荣、学院以我为傲”的优良传统,遵循“文化引领、质量立校、内涵建设、校企融合、特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坚持“建国际品牌、树国内名牌”的发展思路,弘扬“精神抖擞、专心致志、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新时代铁院精神,厚植“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创新成果论业绩”的价值观和人才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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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在4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已经培养了7.4万余名适任敬业的优秀毕业生。 教育教学体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设有15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规模18000余人。设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新工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32个专业实行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改革。学校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天津市一流建设课程24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天津市精品课程12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天津市“党史专题课程思政精品课”2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4门。获批首批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1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12部。拥有10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9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1个天津市首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1个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1个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省部级以上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获得天津市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9项。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00余项,获得“挑战杯”天津赛区“优胜杯”;获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7个,其中国家级16个;6名学生获得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名列全市本科院校前列,2021年获评天津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优秀单位。 学科特色鲜明,科研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学校有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7大学科群,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土木工程)、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天津市重点学科。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7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5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5项;出版学术著作87部;发明专利授权210余件。有省部级科技平台25个,其中国家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和天津市工程中心7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人文社科基地1个、高校智库1个、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1个、天津市成果转化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天津市科普基地1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2018年首次获批天津市“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2019年首次获批中央军委科技委“国防科技创新特区项目”,2020年首次获得天津市专利奖。学校科技经费持续增长,近三年年均科技经费过亿元。 师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显著增加。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00余人。高层次人才数量持续提升,20位教师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其中国家级工程项目人选2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43人,其中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3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8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4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青年科技优秀人才3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4人。拥有15支天津市教学团队、6支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支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支天津市“项目+团队”创新类B级团队、1支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1支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示范团队。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教育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与20个国家的45所院校及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国外17所大学开展了30个国际合作项目(包括2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短期学生交换项目,2个教师培训项目,1个境外办学项目,3个联合研究中心项目以及1个海外实践基地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八届;通过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可招收本科和硕士层次来华留学生,长短期留学生累积达1100余名,生源国达36个。获批国家级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2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天津市教委特色项目90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500余名师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累计120余名学生获得中外双学位,有16名师生获得欧盟奖学金资助。2019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开设4个专业的本科和硕士教育,在校本科生447人,硕士研究生52人。联合兄弟院校共建了巴基斯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建立“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与智能建造技术中澳联合研究中心”,获批2020年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千余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和承办13场国际会议,收获18项国际赛事奖项。 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和谐。学校占地面积59.5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32万平方米。图书馆及资料室共有纸质图书138万余册,电子图书283万册,电子期刊3.5万册,电子学位论文1200万册,音视频29万小时。校园网拥有4个出口、8.3Gbps带宽。敷设无线信息点5001个,校园无线网覆盖了教学办公的重点区域及学生宿舍。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校园绿化率达41%;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校园环境文明有序、和谐稳定,学校获评“2018-2020年度天津市文明校园”。 未来,天津城建大学将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引领,坚持“以本为本”,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扩大开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扎实推进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谱写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市南开区
    学校简介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64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原天津市戏曲学校)和具有34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表演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以戏曲、曲艺等传统技艺类专业为骨干,以音乐、舞蹈等表演类专业为支撑,以舞台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学前艺术教育等文化产业服务类专业为辅助。现设有戏曲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文化艺术管理系、学前艺术教育系、舞美技术系、思想政治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校生参加历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其他各类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中更是涌现出许多享誉国内外的优秀演员、演奏员,多人荣获各类国家级艺术大奖,其中有24人获“梅花奖”、28人获“牡丹奖”;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文物鉴定与修复等三个专业,由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知行并重、德艺双馨”的校训,整合艺术教育资源,提升办学综合实力,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市滨海新区
    学校简介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南开大学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照新的模式和机制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高教园区内。学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拥有近千亩校园和万人规模,总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滨海学院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开大学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天津市有关高等教育特别是独立学院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培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提高教学质量,主动适应国家特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凝练学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学院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与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滨海学院整体办学实力迈上了新的台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学院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分别授予“中国最具竞争力独立学院”“中国十大名牌独立学院”和“2015中国综合实力十强独立学院”称号。学院党委分别被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南开大学党委授予“天津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红旗党组织”称号。滨海学院秉承南开大学“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传统,传承南开大学优良学风、校风,坚持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多样化成才需求为前提,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导,促进学生“公能”兼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着力打造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先导,以科学研究和国际化为支撑,以培育塑造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的具有滨海学院特色的高水平独立学院。滨海学院紧密依托南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滨海新区区位优势,紧密结合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需要设置专业。现设有经济管理、金融学、外语、法政学、艺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9个系,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的4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滨海学院先后从南开大学聘任20余位年富力强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作为学术、学科带头人,担任系主任、专业主任。学院教师队伍以南开大学雄厚的教师资源为依托,以自有专任教师为骨干,以优质外聘教师为补充,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为构建支撑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人才保证。滨海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把跨文化观念融入教学和校园文化之中,体现了国际化的办学理念。目前学院已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圣克劳德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克鲁斯汀分校和日本函馆大学等35所国际(地区)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院在金融学、软件工程、环境管理、心理学、会计、市场营销等领域不断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建有一流的教学楼和拥有逾百万册藏书量的图书馆,针对各学科和专业特点建设有96个专业实验室和6个公共教学计算机实验室、10间语音实验室、1个外语自主学习实验室、1个电子阅览室,并有近百间多媒体教室和2个学术报告厅,配备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同时建设有室内外体育场馆、公能素质教育中心、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配套设施以及先进的校园“一卡通”系统,为莘莘学子在校安心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环境。学院校园环境幽雅、学术氛围浓厚。学院距市区27公里,交通便捷。
  • 学校简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专门培养艺术设计人才的美术类高职学院,目前开设14个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建校50多年来荟萃了一批工艺美术教育和专业设计人才,建立了一支以知名专家、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近年筹资1500万元建成了先进的数字媒体中心,启动优质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硬件条件逐年提升。学院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突出高等职业艺术教育特色,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意思维与设计能力,“展赛结合”,硕果累累。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其中不少毕业生蜚声工艺美术设计界。如今,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一所集工艺美术教育、设计服务与美术创作于一体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美术类高职学院,成为培养现代工艺美术设计家的摇篮。■ 1959年河北省委、天津市委决定创建天津工艺美术学院;■ 1962年天津工艺美术学院经过调整、充实,改建为天津市工艺美术设计院;■ 1963年经天津市委批准、文化部备案,成立天津工艺美术学校;■ 1984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在已有的办学基础上成立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 2002年4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天津市艺术学校、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合并,建立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04年12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将原天津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含天津工艺美术学校)从天津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离出来,建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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