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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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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1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消防救援人员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5日8:00—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返。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13日8:00—17日18:00。

(六)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艺术(美术、音乐、舞蹈类)、体育专业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13日-17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19日—21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七)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报考艺术(文、理)类的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艺术类其它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八)报名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及艺术(美术、音乐、舞蹈类)、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2、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以及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3、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4、报考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6、报考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7、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2)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3)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公安英模和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1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7)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8)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九)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疫情防控。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参加现场确认以及体检时要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如考生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在参加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须持有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3、宣传工作。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站)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规定、报名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4、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精神。要选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要做到:(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3)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4)严禁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报名;(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5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重点核实:(1)户籍、学籍、学历、学力、民族;(2)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3)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4)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1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公安部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1年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6、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8、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须对已报名考生,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如报名点(站))、一定时限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防范工作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并认定,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9、服务考生。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的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优化服务,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真心实意为考生报名考试提供服务。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三、体检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

体检工作在2021年3月30日前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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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中医药大学晋中市榆次区
    学校简介山西中医药大学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学生开始办学,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资源充足。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占地979亩。晋中校区建筑风格独特,庄重典雅,环境优美,建有中医药文化浮雕、中医药先贤雕像、上湖、神农药谷等文化景观,充满浓郁的中医药文化元素,是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938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0.4万册,电子图书310万册,各类数据库36个,建立了性能先进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较为完备,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开办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中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山西省品牌专业3个、山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2个,山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项。现有3个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32人,其中研究生903人。教师队伍结构渐趋合理,师资力量逐步增强。学校下设15个二级教学机构,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教学医院、18个非医学类实践教学基地。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183人,其中专任教师61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16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92人。现有国医大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全国名中医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双聘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6人,全国中医药优秀临床人才6人,入选“三晋英才”支持计划108人。山西省青年科学家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2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山西省教育厅“131”领军人才17人,山西省教学名师15人,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山西省名老中医18人,山西省名医8人,山西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5人,山西省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高端领军人才31人,傅山学者4人。学校学科特色鲜明,科研基础较为坚实。学校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4个,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一级)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12个,山西省卫健委中医药重点学科14个。学校牵头成立了山西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联盟。学校是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山西)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科技合作基地,现有省部级以上研发与科技服务平台20个,其中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7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1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学校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日益广泛。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作为首批中医药院校加入“一带一路”高校联盟,招收沿线国家留学生184名。连续20年承办商务部举办的国际针灸技术培训班,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0余个国家的学术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学校与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联合建立了中-澳分子中医药学研究中心,是我国第一个以国际化产学研联合模式设在西方著名综合大学的中医药联合研究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学校与江西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与阿德莱德大学共同组建的“全球传统医学研究院”,围绕中药农业、中药创新药物与健康产品研制、制药工程等领域开展研究。附属医院特色突出,医疗水平持续提升。现有4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学院)是一所综合性中医院,中医特色突出,是全国中医院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单位;附属针灸推拿医院(第二临床学院)是全国仅有的两所三级甲等针灸专科医院之一,是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针灸康复分会主任委员单位,其新九针技术享誉国内外;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临床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重点建设单位,医疗设备先进,综合实力雄厚;附属晋中医院(第四临床学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康复养生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中医院。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学校积极探索校地、校企、校校合作模式,分别与天津中医药大学、晋中市政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等44个地方政府和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做好和顺县精准扶贫和石楼县教育帮扶工作,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构建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扶贫工作格局。学校承办全国中医药院校第十三届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等重大赛事。学校成为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高校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连续10年荣获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学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和贡献率不断提高。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学校正以挺进博士授权单位方阵和建设成为区域性、有特色、高水平中医药大学为奋斗目标,秉承“厚德求真,守正创新”校训,主动适应中医药振兴发展新形势,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12310”战略发展思路为统领,坚持“三步走”战略发展目标,坚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办学实力,为实现“健康山西”和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吕梁学院吕梁市
    学校简介吕梁学院坐落在山西省吕梁市新城区。吕梁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革命战争时期曾是红军东征主战场、晋绥边区首府和中央后委机关所在地,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一部《吕梁英雄传》,就是吕梁人民不畏牺牲、前赴后继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全市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谱写了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山西考察时首先来到吕梁,特别强调:“革命战争年代,吕梁儿女用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伟大的吕梁精神。我们要把这种精神用在当今时代,继续为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学校创办于1978年,始称山西师范学院吕梁专科班,1984年成立吕梁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与筹建中的吕梁理工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吕梁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学校与太原师范学院联合举办本科教育。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11.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6.5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31.21万平方米。运动场馆总面积13.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8.59亿元,其中仪器设备总值2.1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3.6万册、电子图书251万册、纸质期刊456种、电子期刊214977册。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建有1个综合实习实训基地(交口分院)。现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招生范围涵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开展交流生项目,在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理科基础专业选拔优秀学生到西安交通大学交流培养。同时,学校与山西大学、中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开始招生,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9名。学校现有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89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3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25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三晋学者”特聘教授、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晋英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331工程”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计划支持人选、省级师德标兵、省级师德楷模、省级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国家级、省部级优秀人才30余人。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41人为兼职、客座教授,聘任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等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等30余名知名专家担任学术院长与特聘教学名师。学校建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山西省特色植物功能成分工程省级重点研究中心、煤矿机械装备故障诊断与健康管理技术省级重点创新团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省级项目红色文化旅游多学科融合学科群建设项目、吕梁林果植物化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6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一流课程立项2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中心)3个、吕梁市重点实验室7个。与地方企业(行业)共建了吕梁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实用新型功能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山西碳基新材料实验中心,与山西芯愿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集成电路产业学院,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共建了黄河文化研究中心、吕梁精神研究中心、晋绥研究中心、吕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于成龙廉政文化研究传播中心、吕梁乡村振兴研究院,连续举办了五届“吕梁论坛”及一系列大型学术会议,承担省委宣传部红色文化重点智库研究。学校与交口县合作共建了体系完备、设施先进的综合实习实训基地,与交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林县、岚县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离石区签订了“深化区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框架协议,与汾阳市签订了“校市合作协议书”,制定了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红色文化研究、大学生“顶岗支教”、吕梁实用人才培训、实用技术转化等大量社会服务工作。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吕梁办高等教育,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担当四个服务重要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经过40多年的办学积淀,学校形成了“弘毅行知”的校训、“铸吕架梁、开物达用”的办学理念和“以吕梁精神立德、以大实践体系强技”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2015年加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2016年被省教育厅列为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候补高校;2017年成为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院校、山西省第一所省市共建高校;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经山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两个专业获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获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首批建设单位,5G+智慧矿山示范性仿真教学项目入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2022年19个就业育人项目获教育部立项。学校连续20年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连续12年被评为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9次被评为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2018年被省文明委推荐为全国文明校园建设先进学校。2020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2018—2019年度山西省文明校园,被省委教育工委表彰为2018—2019年度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文明校园。
  • 学校简介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并管理,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检查和指导。学院办学定位为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培训专科层次技能型通用航空人才。学院是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2021-2025)、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常务理事单位、山西省通航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学院总占地面积556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其中两栋宿舍楼、一栋食堂已封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图书11.3万册。学院特聘吴光辉院士担任技术委员会主任,聘请北航飞行学院原院长雷晓锋担任院长。学院在编教职员工95人,硕十(含)以上学历占比82%。此外,学院还从知名高等院校、企业等聘请高水平师资17人。学院办学规模6000人,目前在册学生2929人、(含扩招生),重点布局无人机、航空维修、航空机务与运输、通航+人工智能等专业集群,形成比较完善的通用航空职业技术专业体系。学院现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航务技术、民航运输服务、直升机驾驶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智能机电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增材制造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等13个专业。学院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与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大同云冈机场、禧佑源航空科技公司、南六庄机场、大同轻飞、大同长鹰蜜蜂飞机公司等24家单位签订合作发展协议,邀请企业共同参与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多方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第一要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产教深度融合为路径,以深化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弘扬"通航报国"精神,培养一流通航人才、做出一流行业贡献,推动学院健康、快速、特色发展,为建设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地方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高等学校而努力奋斗!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迎泽区
    学校简介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3月将原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原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京剧院等九家单位改革重组成立的一所新学院。隶属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接受山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省唯一的高等职业艺术院校。学院实力雄厚,办学成果突出。原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山西省艺术学校,是山西第一所艺术学校。人民艺术家、著名版画家力群为首任校长。1958年升格为山西艺术学院(本科),是山西第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艺术学院,于2000年联合改制为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艺术类高职院校。原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的山西省实验剧院戏剧学校,著名晋剧表演艺术“须生泰斗”丁果仙曾任校长。2002年与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合并组建山西戏剧职业学院。之前,两所院校在发展中都秉承“出人才、出作品、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办“特色教育、优质教育、品牌教育”,于2019年成功申报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走出了一条“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实践优先、服务社会”的创新之路。2.jpg 3.jpg 104fd5e9815fbd70fca361119d2ea72.jpg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与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曾几经更名、合并,共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成为我省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教育的重要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559人,在校生人数5704人,其中高职4102人、中职1602人。专业设置有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美术、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6个专业大类中的32个高职专业。许多专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重点实训室,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有文化部和省级联系的专家数十名,著名学者余秋雨、国家一级编导张继钢等在内的客座教授80余名。学院积极邀请行业名家进校传道授业,成立了“王爱爱工作室”“武忠工作室”“四大梆子工作室”等20余个名家工作室。学院编排创作出了《一把酸枣》《粉墨春秋》《解放》等一系列精品剧目,先后荣膺“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文华奖、文化大奖等国家级重要奖项称号,为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做出了突出贡献。由于学院办学成果突出,自2014年以来,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被教育部、文化部确定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高校”,在人才培养、艺术创作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骄人成绩。站在新的起点,学院正以昂扬姿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探索“校、院、团”一体化办学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正朝着省委确定的“重塑性改革、新校区建设、职业本科建设”三大目标努力迈进,力争早日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优质艺术职业本科院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为建设文化大省、文物大省、文旅大省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运城市盐湖区
    学校简介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是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始建于2006年。2015年获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17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首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2019年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学校秉承“做学合一,厚实融通”校训,践行工程教育理念,创新“引、育、养、练”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面向智慧矿山、智能制造、文化旅游及健康养老等产业领域开设本、专科专业。近五年来,建有省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11所涉煤高校实践教学基地;出版教材120部,其中国家规划教材1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2项;获技能竞赛奖国家级43个、省级323个。学校坚持走校企共建共创共享、产教融合发展之路,持续提升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近五年来,承担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67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217项;授权专利227项;发表论文1024篇,其中核心及以上55篇,省级优秀学术论文成果奖5项。服务煤炭行业产业升级,开展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专题研究班等国家级培训100人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专题研修班等省级培训300人次;服务企业技术与产品升级,开展职工培训2.6万余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培训5000余人次;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开展下岗职工培训1000余人次;服务中国矿大、太原理工等11个涉煤高校学生实习9587人次;培训收入4000余万元。学校还是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教育10000余人次。学校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以产权关系、长期合作关系为纽带,创新合作机制,构建多企、多校共同建设、协同发展、共享价值的生态圈。学校是省级煤矿智能化开采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中国职业教育实践基地”,“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社会心理服务研究中心”共建单位,运城市先进制造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与上海创力、常州易控等知名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新的起点,学校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本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力争在职业本科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社会培养具有工程思维、人文素养、职业素养和技能素养的中坚力量,为实现一流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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