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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06-1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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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高校: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4〕5号)精神,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我省今年首次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民军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4.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程序和办法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之中,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录取政策规定。

(一)宣传报名

各级征兵办、招生办、试点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家长和中学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设三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

(三)体格检查

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总参和教育部规定,首先确定体检对象。原则是第一志愿报考定向直招士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3倍划定范围;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9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给省征兵办。各市征兵办负责确定体检医院,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同时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各市征兵办负责通知考生。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考生体检结论要如实填写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体检工作应于7月3日前结束,各市征兵办须及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

各市征兵办联系方式:西安市029—84725015,铜川市0919—2183072转584018,宝鸡市0917—8956019,咸阳市029—38998056,渭南市0913—2970013,榆林市0912—3489015,延安市0911—2816018,汉中市0916—2666015,安康市0915—3649071,商洛市0914—2989018。省征兵办联系方式:029—84729536、029—84729541、029—84729542。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要求,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进行。严禁将《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0日前,各市征兵办统一将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

(五)面试

体格检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7月3日前,派3名干部到省征兵办报到,商定考生面试事宜。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分编3个考评组(每组由三方各1人组成,以部队为主),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附件),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合格考生进行面试,省征兵办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各考评组要及时将面试结论通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

(六)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和后续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其他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愿意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7月10日,省征兵办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5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七)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检、政审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

相关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军务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

(二)淘汰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且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淘汰培养对象,须经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批准,并通知相关招收部队。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发《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开具《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被批准服现役后,其家庭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培养对象完成第三学年上学期考试后,持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报到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高校根据其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指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培养对象担任临时负责人,做好途中联络和安全管理工作。培养对象自行报到的差旅费,由部队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培养对象未能按时报到的,由高校及时查明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报告省级征兵办公室取消其入伍资格,并通报招收部队。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档案由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统一组织移交,通过机要邮寄到部队,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五、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六、经费保障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中宣传、体检、政审、面试、入伍以及正常办公等所需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各地各级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予以保障。高校办学所需经费、培养对象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体检、面试的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七、奖励与处分

对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负责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的人员,出现不执行招收计划,或者工作粗疏、玩忽职守;把关不严、降低标准条件,造成退兵或者影响招收质量;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情形的,按照《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培养对象在体检、复检中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的,按照拒绝担任士官的情形处理。

八、工作要求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是完善军民融合式军队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士官培养质量和效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程序复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准确掌握程序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征兵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招收部队和高校要加强招生宣传,严格执行体检、政审、面试和录取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招收工作质量。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高校要针对军地定向培养的目标任务,认真签订培养协议,共同制定教学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教学活动,确保培养质量。各单位要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说明:1.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6项内容有一项以上不合格或者不愿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的为不合格,面试人员须在表中注明具体原因;2.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部队生活或长期在部队服役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士官的基本条件;

(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乖戾;

(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

(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七)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士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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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西安外事学院是一所联通世界的大学,与海内外知名学府、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地处十三朝古都西安,国家级高新区腹地,被上千家高新企业环抱。这所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并同海内外知名大学联办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以经、管、文、医、工、艺、农、教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加以独特的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化教育、德育教育三大办学特色,发展个性,注重养成,守护你独一无二的未来。
  • 学校简介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位于古都西安,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与陕西西科美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2003年,原名叫西安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正式成立。学院依托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多年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学科优势,秉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通过校企合作、开设定制班、共建基地、实践教学,培养具有奋斗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建设特色鲜明、国际化、具有创新活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使命和愿景。学院现设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占地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88余万元,在校学生11000多人,校园环境清新幽美、教科研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学院秉持“自强不息、日新月异”的校训,通过与国外优质高校、国内多家行业领军企业深度合作,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形成本科、专科、国际教育三位一体,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人才培养体系。97.33%的就业质量指数,使学院成为最具综合实力品牌的独立学院之一。先进的教学体系+完备的学科实验室+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前瞻性的创新实验班,培养行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 学校简介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958年建校,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一五”期间44项国防科技工业配套项目建设院校。学院先后隶属中国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是国家国防科工委重点支持院校。1999年学院划转陕西省管理,2001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陕西省“省部共建”院校,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校以来,学院立足陕西,面向国防,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子遍布全国十二大军工集团。学院荣誉。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军工文化教育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国家体育运动先进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基础设施。学院地处西安市鄠邑区,建有两个校区,占地1003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1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7.58万册、电子图书75.3万册。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4500Mbps,实现了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大学生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配备空调的新型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专业设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8个专业,其中“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教学成果。近年来,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14项,联合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4个、省级4个;教师发表学术论文7191篇,其中核心期刊1452篇,SCI、EI等收录33篇,知网收录论文数量居全国高职院校第4位;教师各类科研立项878项,授权国家专利399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43部;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34项,省级328项,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3项,省级41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奖6项。师资力量。学院现有学生19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44人(二级教授2人),副高以上职称279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实训条件。学院与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499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个,装备制造等军工特色实训基地12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41个;建有4个“校中厂”、13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技术研究所、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起了集“教学、生产、科研、培训、服务”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校企合作。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与省内外百余家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校企合作,探索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先后与德国奔驰公司合作,建成工厂化标准的实验室,开设奔驰订单班;与巴斯夫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成为陕西首个与该公司合作的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北京FANUC共建全国首个现代产业学院,组建“FANUC英才班”;与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举办航天工匠班;与科大讯飞共建高职全国首家“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共建西部首家“比亚迪产业学院”;与腾讯云、南京五十五所,共同组建了“腾讯云创新创业基地”;与西安君晖航空,共建军民融合“现代无人机产学研基地暨联合创新中心”;与日本老年服务机构瑞穗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共同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建成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人才培养中心”“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校园文化。学院诞生于国防、成长于国防、服务于国防,在60余年办学积淀中,学院集黄岩洞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军工精神等凝练出“忠诚报国,敬业奉献;博学多才,修身求索;热爱军工,能高技强;坚韧弘毅,追求卓越”的“忠博武毅”国防职教精神;建成由国防科技展馆、砺剑广场、军工文化墙、军事素质训练拓展中心4个模块组成的同类院校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每年面向军工企业、驻地部队、军事院校、大学生开展军工教育2万多人次。国际交流。学院是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建设院校,先后加入“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东南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中德职业教育联盟等国际组织机构,与德国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泰国格乐大学、新加坡南阳理工学院、澳大利亚坎培门学院、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巴基斯坦无线工程学院、韩国国立群山大学等国30余个国家50余所院校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选派300余名教师赴国外交流、访学、研修、学历提升,选派优秀学生赴德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交换学习、学历提升,不断提高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育人成效。学院秉承“厚德重能,励学敦行”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积极践行“忠博武毅”的国防职教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每年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培养了10万余名分布在兵器、航空、航天、船舶等行业的优秀毕业生,涌现出了著名弹药专家、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劳动模范以及辽宁工匠、四川工匠、西安工匠等军工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素质军工特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祖国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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