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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告
2023-12-1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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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定于2023年12月16日至30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和地点

1.表演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18日。

2.舞蹈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1日。

3.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30日,其中面试安排在25-29日,音乐类听写、乐理笔试安排在30日。

以上四个专业类考试地点均设置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95号,考生从考点南门进入省考试局按照以上类别考试时间,随机编排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依序到场参加考试。

4.美术、书法等专业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17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考试地点琼山中学高中部(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南侧396-2号,设50个美术类(001-050考场)、7个书法类考场);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庄路1号,设34个美术类(051-084)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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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3日12时起,自行登录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用品

1.参加声乐科目的考生自备三首备考曲目的曲谱(纸质版),现场提交给伴奏员。考试开始时,伴奏员将按照考生提交的曲谱给出考试曲目首音。

2.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面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3.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舞蹈表演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乐;参加表(导)演类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自备才艺展示科目的伴奏音乐。伴奏音乐须使用标准CD光盘或U盘载体,刻录为音频(音乐)CD格式,不得刻录为数据文件。其它考试科目不得使用伴奏音乐。

4.演出服、舞蹈服、练功服和泳装等服装,以及表演使用的道具由考生自备。

5.参加听写、乐理和叙事性作品写作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

6.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画板、画笔、颜料等用品。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自带毛笔、墨汁、画毡、黑色签字笔等用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画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尺寸为8开(270*390mm);书法类考试宣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尺寸为四尺整张。

三、考生须知

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入场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智能穿戴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否则将被视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和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

4.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听写考试开考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试终了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

5.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收齐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依次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

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试时间在编排准考证时随机生成)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在本人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段的起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到考点报到处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须自觉按照考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通过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后参加考试,遵守考场安全、诚信应考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2.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编号,并将编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

3.禁止考生在考场内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评委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四、考试纪律

考生务必通过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各专业类考试说明,按应考类别考试的相关要求依时、有序参加考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不替考或由他人替考,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手机、相机等设备进入考场,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规范答题,诚信应考。

考生家长等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乐器搬运人员确需进入考点的,可以在进入考点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需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

五、监督举报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招生工作的监督,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在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期间设立对各种违规作弊行为举报电话:13098999761,欢迎监督举报。

六、温馨提示

考试期间气温较低,且可能伴有降雨。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提前到达考点,带好雨具、注意保暖,同时考点也将提供热水供考生取用。考生应认真查看准考证,特别注意多个考试项目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不同;考生务必准时入场,避免迟到。考点对考生手机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为减少入场验证时间,建议考生不带手机前往考点。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教育部令第33号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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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海南省重点大学,是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有300多年历史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成为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培养体系完整。学校现有24个学院,全日制学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9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有6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13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54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人员480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海南省杰出人才8人,领军人才65人,拔尖人才195人,其他类高层次人才254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5人,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6人。育人成效显著。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宣部与校共建新闻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是海南省获得最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近五年,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先后取得国家级奖励575项、省级奖励617项,毕业生毕业去向初次落实率连续多年高达90%以上,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检查评估中唯一获得A等级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术水平较高。着力建设文理优势基础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三大学科”群,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化学、生态学、数学等优势学科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科整体建设水平。学校现有部委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级重点新型智库1个、其他省厅级平台4个,成立了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建成省级院士创新平台19个。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0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20余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均实现零的突破。共发表学术论文3365篇,其中SCI、CSSCI收录论文1050篇,首次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Science》(letter形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282部、获批专利121项;多份智库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服务地方扎实。学校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自2007年来,积极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号召,开展“双五百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置换顶岗支教培训”“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等项目,为提升海南省基础教育水平,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受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肯定性批示。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分别与儋州市和定安县共建“海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面向海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在南海开发、海南生态省建设、黎族文化教育、教育扶贫、热带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海南本土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新增横向科研合作项目103项。学校图书馆长期注重海南黎族、南海区域等地方文献、东南亚历史文献收集,是海南地方文献收藏最多最丰富的图书馆。学校创建的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填补了海南省自然类科学博物馆的空白。学校还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累计引进入孵企业762家,2021年企业总产值近6亿元。开放办学有力。与60多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夏威夷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巴特洪堡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82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办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教育专业,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共建软件工程专业。建有海南唯一的来琼留学生预科学院,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47个国家的1000多名留学生在读。学校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琼中县、四川省富顺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校园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探索艺术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有力地提升了大学生人文素养。在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中获得“全国文明校园”称号,为海南省唯一获奖高校。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大学生艺术展等活动中获金奖等国家级奖项20多项。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师教育主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不懈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培养更多的卓越师资和高素质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海师力量!
  • 学校简介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由海南省最大国有企业——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举办。现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拥有在校生100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取得了一系列教学成果,现有国家示范专业、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拥有中国民航局飞机维修执照培训资质和考点、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员培训训练资质、空中乘务专业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点、博鳌亚洲论坛安检人员培训基地,拥有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汉莎飞机维修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海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海南省航海科技馆、民航运输省级特色实训教学示范中心等,主持了《航空服务顶岗实习标准》、《民航运输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级课题。二、办学定位学校依托航业,服务自贸,对接“一带一路”,与区域经济联动、互动、融合发展,培养适应自贸港产业链中高端岗位群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承中华之美德,赋有用之技能,养航业之习惯,育企业之专才,谋优质之就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两航一游”(航空、航海、旅游)类专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三大基地”和“一个典范”,即:国内民用航空业、航海业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海南省旅游业、酒店业、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举办方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建设成为国企办学的典范。三、专业设置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下设乘务学院、民航运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海运工程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人文社科学院6个二级学院,现有招生专业40余个,拥有国家示范专业2个(民航运输、空中乘务)、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省级特色骨干专业5个。四、办学条件学校建设了综合实训中心、飞行模拟训练中心、乘务模拟训练中心、海运实训中心等4大实训中心。根据航空公司机务维修员和空中乘务员实际岗位技能培养的要求,学校引进了8架实训飞机;为满足民航CCAR-147部基本技能考试要求,引进海航汉莎技术培训公司设备设施驻校,既提高了学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的办学水平,也可满足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的需求,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此外,学校购置了价值3500万元、包括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30万吨级油轮仿真轮机模拟器在内的3000多套(台、件)海运设备,配备了价值500多万元的2台亚诺机帆船,建设了航海实训室、轮机实训室、水上实训室等20多个实训室,高质量地满足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专业的教学要求。五、社会评价学校发展建设成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等国家领导人,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任、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时任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时任国家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等各主管部门领导均来校视察。2012年2月9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刊登了《这里的毕业生何以受企业青睐——三亚航空旅游职业职院贴近行业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纪实》的长篇报道,对学校遵循教育改革理念、创新办学机制体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报道。2015年12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业的权威报纸《中国民航报》头版头条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特色办学探新路》为题,报道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成果。2018年5月8日,《中国教育报》报道了我校留学生教育。2018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我校空乘人才班项目。
  •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琼海市
    学校简介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原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而成的主要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9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海南唯一一所连续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公办高职院校、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海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坐落在红色娘子军的故乡、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海南省东部中心城市——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学校占地326亩,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高规格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111个校内实践基地,5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椰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生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中心、软件研发中心、信息处理中心、艺术设计研发中心;建有千兆校园网、通讯网、监控广播电视网三网合一的信息化虚拟平台,实现校园WIFI全覆盖;被授权为第6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动漫游戏人才培养工程授权合作伙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单位、科技部行业专业资质资格培训基地、海南东部唯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学校设有软件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部,有在校生的专业34个,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为主,艺术设计传媒、财经、旅游、制造、文化教育等大类为辅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现有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通过教育部验收,1+X证书制度试点1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学校现有来自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在校生850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15人,专任教师308人,兼任教师113人(含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教授18人、副教授100人,讲师14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179人,双师型教师167人,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专家3人、杰出人才2人、省拔尖人才8人、“南海工匠”2人,其他高层次人才107人,柔性引进人才9人。省双百人才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学校教师在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评比中共获得奖励183项,其中,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全国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6项,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1项,在“国际数字艺术设计作品展”中荣获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1项;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13项,省部级论文获奖123项,课件比赛17项;主持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教改项目1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级项目185项;出版著作46部,其中专著6部;主编教材158部;发表论文1620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4篇,《SCI》《EI》《CPCI-SSH》《ISTP》等国际权威刊物检索收录220篇。学校贯彻“人才为根本、教学为中心、技能为主线、质量为生命、特色为追求”的办学方针,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服务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向,实施“实践主导,能力本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特色。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奖励744项,其中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获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0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3项,“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1项,“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2项。近5年来,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95%以上,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率94%以上。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深化“五位一体”协同育人和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省内外95家企业积极开展深度合作;与9所中职学校合作开展9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和连续培养专科专业教育;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合作开展4个专业的“3+2”分段培养校企合作本科专业教育;与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作开展3个专业“专升本”联办项目;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10余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教学与学术交流、师生互访。学校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良好声誉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同与高度评价。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国家设计教学创意中心等20多项称号。伴随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的建设,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再扬风帆,重新起航,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全力创建特色鲜明的优质高职名校。
  • 学校简介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创办于1954年,至今有67年办学历史,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现有三亚和五指山两大校区,校园面积1487.1亩。设有19个二级学院,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专科专业,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已有海洋科学等18个涉海类专业(方向),重点打造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生命、海洋生态环境、海洋旅游、民族与人文五大学科群。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97人、留学生110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人,教师队伍中既有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专家,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南海名家、南海工匠、省515人才、全国师德标兵、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和海南领军、拔尖人才,也有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双师型教师。近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350项、省部级奖励690项;教师承担各类科研课题343项,省部级以上项目1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2项。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其中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双百”人才团队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13个。此外还有科技部、教育部、外交部等国家部委批准或设立的大学科技园和对外交流、人文社科、人才培训类平台基地10余个。学校重视国际交流合作,成立了东盟研究院,先后与65个国家和地区的142所高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其中与东盟十国37个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43份。获批成为教育部、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马来西亚研究中心”,获外交部、财政部“中国-东盟海上人文合作与交流平台项目”立项,承办“中国-东盟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东盟青年论坛”“中国-东盟智库论坛”等重要国际论坛或研讨会30余场。学校以十四五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牢牢抓住“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大机遇,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开放性、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海洋大学。
  • 学校简介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0年,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通过教育部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立项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海南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荣获第二届“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连续三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连续三年荣登“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2020年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学校秉持“兴琼富岛,育人惠民”的办学宗旨,面向海南重点产业开设30个专业,形成了3个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骨干专业、1个国家旅游委示范专业、16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国家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个国家示范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8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获得7项海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坚持“动脑动手,尚德尚技”的育人理念,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培养,鼓励和支持学生广泛开展各类专业展示、作品展览、技能PK等活动,学生毕业后不少成为行业企业的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各类省市级、全国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500多个。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4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名海南省“南海名家”、3名海南省“南海工匠”、5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海南省优秀教师、3名海南省领军人才、5名海南省拔尖人才、2名海南省创业导师、1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1名海南省技术能手、2名海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名全国轻工技术能手、4名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组建了丝路文化旅游、肉制品加工与贮运技术、现代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与推广、热带城市生态园林景观设计与营造等4个科研团队,聘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涌现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海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海南省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一批名师名匠。学校以“立志、修身、勤学、善思、乐练、笃行”作为海职人的行动准则,把“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办学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5万名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到90%。学校坚持“育训并举、双腿走路”的办学方针,贯彻“以服务求支持”的合作理念,与天津大学、吉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合作,面向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社会培训与服务;学校成立了“乡村振兴学院”,致力于为海南省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培养爱家乡、懂政策、会管理、善带头的乡村振兴生力军,并与海南博鳌沙美村共同成立“乡村振兴沙美学院”“沙美民俗民宿研究院”,助力乡村振兴和海南发展。学校先后与法国、加拿大、韩国、菲律宾、新加坡、尼泊尔、孟加拉国、泰国、老挝、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国20余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签订了长期合作培养和文化交流协议,承担了教育部教育援外项目,先后赴非洲和拉美等多个国家开展教育培训。2018年,在尼泊尔甘达基省博卡拉市成立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尼泊尔分校,成为海南省第一所在境外设立分校的高职院校。2019年,与老挝合作办学,在巴巴萨技术学院设立“跨境电商职业教育中心”,服务“一带一路”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始终与海南发展同心、与行业升级同步、与企业创新同行,服务海南“三区一中心”,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造职教特色、区域优势,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支持。构建多元办学、法人治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成为职教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深度、国际合作紧密、服务地方强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积累新经验、深化新认识、贡献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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