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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8-03-2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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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见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现将我省2018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和对象及招生方式

(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和对象。为落实教育部(教学〔2018〕1号)“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精神,2018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最新行政区划调整,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对象确定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具体实施区域名称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录取标准。“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4号)规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 “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室6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公示

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申报,并于4月1日至10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日至4月1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名点属地原则,实行先网上申报后审查资格的方式。考生申报时,系统将采集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及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信息,以及考生三年的学籍信息。考生在申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位人员相关信息。

报考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程序。

(1)资格初审。4月13日前,已完成网上报名申请的“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前往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审核表、户口簿、及学习经历等资料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在网上申报的各项信息与考生户口薄原件、学习经历实际情况(应届生)及学习经历证明(往届生)呈现的信息是否完全相符,在信息完全相符的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报名点初审人员签名并加具公章。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资格审核表上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籍证明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必须提交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两者实属同一区域证明,方能审核通过,否则视为虚报信息。中学、县(市、区)报名点不得受理由考生手工填写或预先打印的资格审核表。所有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由报名点初审人员核验原件后加具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及加盖公章。因报名材料不规范而造成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县(市、区)招生办、中学报名点负责向考生解释。

报名点在网上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设置“农村专项计划资格”标志,打印《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报考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适用于“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见附件4)交由考生签名确认,供各级审核使用。

报名点在网上打印《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适用于“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见附件5),按汇总表所列考生号的顺序汇总排列考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具有关负责人签名及公章,在4月16日前将汇总表、审核表以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市、区)招生办。

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复核。4月19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对中学报名点报送的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在网上将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分别打印本县(市、区)汇总表,并在汇总表及考生资格审核表上加具有关负责人签名及公章,将汇总表、审核表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地级市招生办,并在县(市、区)招生办网站或指定区域公示复核合格的考生资格名单。县(市、区)招生办不得受理中学报名点提交的、未按照有关要求核验并加具核验意见的考生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县(市、区)招生办报送的考生材料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在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在网上打印本市汇总表,并分别在汇总表、审核表上加盖公章,并于4月23日前将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版)报省招生办公室。逾期未报送合格考生数据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予以公示。

(4)借考的往届考生资格审核。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跨市、跨县借考的往届生,须回原高中阶段就读中学(即原贫困地区就读中学)开具高中三年连续就读的学习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在资格初审阶段,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簿、学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所有报考考生名单。对公示后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不能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各有关地级市及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对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及各类新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有效有序实施。

(三)强化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要加大对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取消高考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由其所在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2018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安排

3.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

4.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5.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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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办学定位 深圳技术大学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开始筹建深圳技术大学。2016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的通知。2017年7月,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的通知。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技术大学(筹)依托深圳大学分别招收了226人和807人。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独立招生,标识码为4144014655,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2019年9月,学校首年独立招生录取807人,招生的六个省份均高于一本线(高优线/自招线)录取;其中,广东省理科投档线进入前十。 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一流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成一流的应用型技术大学。办学特色 • 紧密对接产业需求设置学科专业。 根据《中国制造 2025》和深圳、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急需设置学科专业。 • 弘扬工匠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取“教授负责制”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即进入实验室,跟随教授学习专业技术。课程设置秉承“来自实践、面向应用、立足本地、放眼全球”理念。 • 坚持开放办学培养国际化人才。 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管理体制和师生评价体系,与国外高校及机构开展共建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生、引进师资力量,共建实验室、联合成立测试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深度合作。 • 坚持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校企合作。 积极与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前沿技术研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新高地。 • 全球揽才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师资队伍。 从德国、瑞士等应用技术大学引进专、兼职高水平教师;从企业、产业界引进高水平技术骨干,致力于打造一支既有突出教学能力、又有丰富技术开发及应用经验、有技术大学特色的师资队伍。学科规划 着力建设面向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并按计划分布发展和优化学科布局。目前,学校已开设26个专业,所开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至2025年,学校将继续大力加强专业建设,全面发展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
  • 学校简介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内地第一所新型博雅大学,位于中国宜居城市——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获国家教育部特批,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珠海市政府和各界大力支持,北师港浸大于200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许嘉璐教授、创校校长吴清辉教授建立,采用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由许嘉璐教授任校董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汤涛教授任校长。秉承博雅教育办学理念,北师港浸大创新地推行全人教育、四维教育及国际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子。国际化高等教育北师港浸大实施英文教学,学术标准接轨国际。学校有工商管理、文化与创意、人文与社会科学和理工科技共四个学部,以及研究生院,设28个本科专业(方向),获批开设9个研究型研究生专业、5个授课型研究生专业,在校生约8000人。本科毕业生获颁北师港浸大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博雅大学育全人与国内多数研究型大学不同,北师港浸大致力于建设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内地高等教育开辟一条新路。博雅型大学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威望,其特点是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多,讲求文理兼通,全方位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北师港浸大开展融汇中西、贯通古今的特色博雅教育,培养“博文雅志、真知笃行”的人才。多元发展创未来北师港浸大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广东省实行多元化招生,同时招收港澳台及外国学生。2021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国内外升学的约74.5%,全球百强名校输送率达81%。就业的学生备受世界500强企业和政府机构的青睐,创业的毕业生中有人入选福布斯30岁以下精英榜等,也有校友在公益路上发光发热。海纳名师塑英才北师港浸大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升级师资队伍。目前的教师团队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讲师及以上级别教师100%具有境外高校留学或工作经历。自2019年至今,多位重量级专家和学者陆续加入UIC,学校跻身中国大学高端人才榜百强。拓展国际视野北师港浸大是一所国际化大学,来自世界各地的师生们聚在一起,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学校时常迎来国内外学者前来演讲、交流学术。截至2022年,北师港浸大与国外5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游学、交换、体验外国文化和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培养家国情怀北师港浸大十分注重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学生熟悉国情国学,培养家国情怀。汲取“礼、乐、射、御、书、数”古代六艺的精髓,学校开设古琴、雅乐、中华射道等相关课程。作为课程的延伸,学生社团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里展现勃勃生机。教研协同发展北师港浸大的博雅教育以教学为主,也推动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学校被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连年获得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经费支持。教职员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教研课题,以及产学研项目。学校还设立校内科研基金,培育科研项目、研究团队和重点实验室等。教育服务社会北师港浸大积极整合大学资源,服务社会。例如,学校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市社会福利中心等机构和组织牵手,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体育规划等领域合作。学校也有多位教授在不同机构中担任专家、顾问等角色,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独特区位优势北师港浸大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珠海经济特区。珠海毗邻港澳,以港珠澳大桥相连;生态环境优美,连年被评为中国最宜居城市。珠海是近代中西文化交汇最早的地区之一,容闳等一批珠海人曾远渡重洋学习先进科技,为西学东渐和中国近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 学校简介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国立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2016年10月,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2017年学校招收首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招收首批博士研究生,2020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占地面积33.37万平方米,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投资20.43亿元兴建。校园紧邻神仙岭和龙口水库,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共有21栋建筑,包括主楼、两栋实验楼、三栋教学楼以及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建筑。矗立于中心广场的主楼与莫斯科大学主楼造型非常相似,是校园的地标性建筑。主楼高156米,顶端的五角星被誉为“深北莫之星”。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二、办学定位建设独具特色、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打造中俄人文交流合作高地和重要平台,为深化中俄教育合作、增进两国人民友谊做出贡献。培养崇德明理、笃学精工、博文友爱、创新协作、担当使命,通晓中俄文化、掌握中俄英三语、精通专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开展本科、硕士和博士多层次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坚持“立德为本、文化为魂、学术为基、实践为源”人才培养理念,建立“文化润育、科学教育、创新实践”三位一体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中俄协同育人共同体,强化全过程质量保障。发挥两校学科优势和区域科技优势,建设世界一流的基础学科和国际领先的前沿交叉工程技术学科,建立世界级国际化科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和协同创新共同体,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和引领地位的学术成果。三、办学特色学校发展与国家战略和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紧密结合,引进、吸收两校先进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科优势,融合形成高起点、国际化、综合性、特色化的基本特征。将中俄文化导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全过程,形成独特的科学与文化有机交融、实践与创新双驱互动的大学文化。秉承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紧紧围绕学生价值塑造、知识养成、能力培养设置课程体系。发挥莫斯科大学基础学科优势,培养学生扎实厚重的科学理论基础;发挥北京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科优势,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开展精英教育。采用中俄英三语授课,以俄语为主。俄语语言课程采用沉浸式教学方法,使学生快速、深入掌握俄语语言知识与能力。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发展素质教育,重科学基础、强创新实践。采用小班授课方式,开展研究型、研讨式、启发式、案例式、实践性课堂教学。四、人才培养学校以高精尖为教育发展方向,开展本科、硕士和博士层次的学历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学校远期办学规模为5000人,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为1:1。学校从2017年起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从2018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采用中文、俄语、英语三种语言进行教学,国内本科招生录取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传统招生制度,采用基于高考的“631综合评价”模式。学校目前在校生规模约为1340人。2021年首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00名(含4名留学生),其中16名同学获得莫斯科大学“红本”毕业证,中国籍本科毕业生中86%在国(境)内外知名高校升学深造。截至2021年底,赴莫斯科大学留学的30名同学中已有17名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格。五、学科专业学校依托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基础学科和中国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应用的办学优势,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需求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市科技产业集群特点,突出高起点、国际化和综合性的办学特色,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合理布局,打造中俄文化教育科技合作和“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现有9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科11个专业方向、2个博士学科,其中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本科专业先后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校入选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应用经济学4个学科入选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本科专业学校现开设9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化学、俄语、生物科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即将开设一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专业学校现开设应用数学与信息技术、基础材料学、纳米生物技术、地球生态变迁与人工干预系统、国际经济与商业、俄罗斯语言文化、对外俄语教学、城市生态学与区域规划、国际经济(商)法、国家审计和无机化学等11个硕士专业方向;俄语语言文学、生物学2个博士专业,均实施莫斯科大学培养方案。国际学生培养学校重视多元化国际教育环境的营造,从首年招生起,就有国际学生入学。目前,在校国际学历生的比例超过10%,有境外学习交流经历的中国学生比例超过60%。学校对国际学生采用与国内学生一体的管理模式,教学过程、住宿管理、文体活动等均与中国学生一致,使得中外学生有充分的接触和交流。六、科学研究学校根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莫斯科大学基础科学研究和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研究的优势,正在启动设立计算数学与控制研究中心、化学与材料研究中心、现代生物学前沿科学研究中心、前沿交叉技术研究中心、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以及SMBU-Sistema合作基础实验室、SMBU—Roscosmos合作基础实验室。根据深圳区域经济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学校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大学的研究能力优势,计划在人工智能与无人系统、新能源与智慧社会、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新材料与智能制造、地球科学与海洋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环境与生态、健康与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重点建设。七、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348人,其中:教师和科研人员232人,管理及教辅人员116人,外籍教职工188人。专任教师中8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70%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校现有9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或通讯院士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双院士1人,国家人才专项3人,深圳市人才专项16人,省市级优秀教师4人;形成了以莫斯科大学教师为主的国际化教师队伍,生师比小于10:1。学校已启动面向全球的英才招聘工作,着力引进国际知名学术大师、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组建由俄罗斯知名学者、国际学术大师领衔的高层次学术团队,努力打造国际一流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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