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注意事项 | 备注 |
公 | 7月3日上午8:00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4医院 (江北区建新东路29号) | 军检、面试 |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 | (一)参加军检、体能测试、面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同底片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运动鞋(用于体能测试)。(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军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参加肝功能检查)。 |
7月2日上午 |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 体能测试、面试 |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 | ||
7月3日全天 |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 体能测试、面视 | 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应用技术本科的考生 | ||
7月5日上午 |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 体能测试、面试 | 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 | ||
司 | 7月1日上午9:00—下午17:00 | 重庆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会议室(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 面试和体能测试报到 | 报考司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执行专业(狱政管理方向)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市招办确定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分数线者才能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后,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发给考生《政审表》,由考生到规定的政审部门签名(盖章)后,于7月7日前交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处。 | (一)参加面试和体测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登记照片2张(免冠同底片)、运动鞋(用于体能测试)。(二)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测,其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并按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缴纳面试体测费用。凡填报司法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和体测的考生,按放弃志愿处理。 |
7月2日 | 重庆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会议室(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 面试 | |||
7月3—4日 | 重庆市18中体育场(解放军324医院旁) | 体能测试 | |||
军 | 5月30日前(外区考生沙坪坝区户口 6月11日上午交表交费) | 区招办 | 户口在报名区县的考生将《体格检查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和军检费(男200,女230)由中学集中后交报名区县招办 | 凡报考军队、武警部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院校意愿,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沙区户口)。 | 《政审表》由学校签注意见盖章后交区招办。高考分数公布后,区招办于6月25日前,将二本线以上且军检、面试合格考生的《政审表》交当地人武部。人武部再将此表交当地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签注意见后,由公安(分)局于7月3日前将考生《政审表》集中返回人武部。 |
6月13日早上7:00开始 | 重庆市和平医院(江北区建新东路29号,解放军324医院) | 军检(身体检查) | (一)考生须带准考证和免冠1寸照片2张。(二)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参加相关化验,化验结束后方可进食(军检点设有小卖部)(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两天应以清淡食物为佳。(四)面试结论将当场告知,若有疑问,可向面试复议组申请复议。 | ||
6月13日下午13.00开始 | 见体检点通知,考生均要参加心理检测 | 面试(即心理检测) |